港版國安法|胡志偉口頭質詢遭梁君彥拒批 斥議會成橡皮圖章

撰文:陳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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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會議早前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引起香港社會及國際關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原定於明日(3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就港版國安法提出口頭質詢,惟昨晚(1日)收到秘書處回覆,指主席梁君彥基於有關立法不屬於特區工作,正在草擬的法律具體內容亦尚未公布,裁定質詢內容不符合規程,有關提問不獲批准。
胡志偉強烈批評梁君彥的裁決不公正,未有給予任何理據,只照搬政府立場作決,斥對方「以立法配合行政」,兩權合作下封殺議會監督政府的職能,「甘於將立法機關作為行政機關的延伸」。

胡志偉上周向秘書處提交口頭質詢內容,問有何措施確保國安法不會削弱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各種自由及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及不受任意逮捕等。(翟睿敏攝)

胡志偉上周向秘書處提交口頭質詢內容,問有何措施確保國安法不會削弱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各種自由及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及不受任意逮捕等;又要求政府交代被控人士會否在內地受審,以及法例會否受追溯期限限制。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於昨日致函梁君彥,以該項質詢所涉事宜不屬於特區的自治範圍、違反《議事規則》第22條及25條的規定為由,請求梁君彥考慮裁定該項質詢不合乎規程。秘書處其後於晚上回覆胡志偉,指出港區國安法是根據《憲法》及《基本法》在國家層面進行的立法工作,關乎國家安全事宜,梁君彥認為有關法律屬《基本法》第18條所指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因此不批准胡志偉在會上提出該項質詢。

質疑政府避留立會對答紀錄  「免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力證據」

胡志偉今日在立法會見記者時表示,特首林鄭月娥等官員已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明,立法後港人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遊行等自由,以及香港法庭會審理國安法的案件,不解為何不可在立法會接受質詢。

胡志偉質疑,政府有說謊之嫌,目的是為了掩飾立法的影響,亦憂慮不能準確演繹中央的意思,並質疑政府避免在立法會留下正式紀錄,成為日後被控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行的有力證據。

他又指,人大常委在制定有關法律時表明,會以適當方式徵詢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見,而民選代表正好借質詢時段表達香港市民對國安法的關注,批評政府將此渠道封殺,「證明中央及港府不會顧慮港人的感受,只會一意孤行、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