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收選舉主任信件 熱血公民鄭錦滿:已放棄城邦論主張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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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9名民主派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昨日收到選舉主任來信,要求回應是否反對國安法、否決預算案等問題。未有參初民主派初選的「熱血公民」、港島區參選人鄭錦滿今日(26日)中午在Facebook貼出選舉主任信件,當中指鄭錦滿曾於2016年表明支持港獨、「永續基本法」等。
選舉主任向鄭錦滿提出5條問題,包括是否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主權、香港是否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與及他是否仍支持自己在2016年曾提出的「城邦論」等。
鄭錦滿之後回覆指,已放棄「城邦自治、邦聯建國」等主張。

鄭錦滿上載選舉主任信件。(鄭錦滿Facebook)

「法子」未收到選舉主任查詢

鄭錦滿今日發文指,擺街站期間被一名戴口罩男子提醒自己再檢查電郵,他之後發現香港島區選舉主任黃智華昨日已去信向他查詢。

信中提到,雖然鄭錦滿已簽署聲明及確認書,但從新聞媒體留意到2016年時,鄭曾公開表示「堅持政治立場」、「繼續支持港獨」,當年回覆選舉主任時又提到城邦論,當中包括提到香港與中國有邦聯關係,又表示要「永續基本法」,與中國重新立約,確定香港的自治權,釐清權限等。

選舉主任問到,鄭錦滿有關言論是否想表示香港特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擁有相等的主權國家地位,又問他是否同意有關主張是錯誤及嚴重違反《基本法》,以及是否仍然繼續支持該等主張。

鄭錦滿與《熱血時報》網台主持、綽號「法子」的莊芷茵合組名單出戰港島區直選,但排頭位的「法子」暫未收到選舉主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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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在2016年曾提出「城邦論」等主張,鄭錦滿解釋,當年他獲批准參選,並認為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指《基本法》的詮釋權在於人大常委,故若人大常委頒布港區國安法之後,認為有關主張違反《基本法》,「我會在參選之後放棄此等主張」。他又指,因為港區國安法執行,《基本法》詮釋有變,故此決定放棄有關主張。

熱血公民鄭錦滿。(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