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英報告指港警「違國際法及聯合聲明」 促制裁香港高官

撰文:梁子傑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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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英國上下議院多名國會議員組成的「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All-Party Parliamentary Group Hong Kong),於今年3月就去年本港的示威活動中,人道救援工作者懷疑遭受到人權侵害的情況,以及警隊是否有違國際人權法及人道法精神等展開調查,並於今日(4日)發布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出,人道救援工作者遭受一連串包括恐嚇、騷擾、威脅、肢體暴力及被拘捕等,遠差於國際人道法及原則、國際人權法及《中英聯合聲明》裡所能接受的對待,當中以以急救員為最主要的受害群組。小組提出多頂建議,包括針對特首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容許警暴的高級官員,以《馬格尼茨基法》實施制裁;防止曾擁護國安法及助長警暴的人士,受惠於BNO特別移民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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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認為,香港人道救援工作者遭受的人權侵害,所帶來深遠的身心傷害影響到為受傷示威者提供醫療援助的能力。另外又指出,香港警隊在沒有証據顯示人道救援工作者曾參與任何敵意行為下,剥削工作者應受到的保護;對他們的人權侵犯及醫院的干預,亦令受傷示威者不能接受及時和適當的治療,醫院的獨立性和保密制度被警隊日益嚴重的干預而削弱,有可能影響市民本應享有的醫療服務。

全份長達80頁報告分為多個部份,小組收集了1,000多項證據,詳列至少十多宗救援工作者被胡椒噴霧、催淚彈等撃中的例子,及警方拒絕為傷者提供醫護救治的個案,包括8.31太子站事件及理大圍困事件中警員阻止急救員入內。報告表示,所述警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第3條第5款,即保障港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標準和要求。

報告又特別提到,《港區國安法》於香港強行實施,將對香港的法治和日後執法構成徹底的影響,並破壞《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法,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及司法機構的誠信亦將被嚴重損害。

【小組向英國政府提出7項建議】
1) 由英國領導建立一個獨立機制以深入調查香港的狀況,例如:
- 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或聯合國大會)建立深入調查機制以研究香港的狀況
- 與國際律師協會合作建立一個全面並獨立的調查
2) 英國與香港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進行對話以協助聯合國對此問題的調查
3) 英國該針對容許警暴的高級官員,包括但不限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緊急實施馬格尼茨基形式的制裁
4) 英國應防止曾擁護國安法及助長警暴的人士受惠於BNO特別移民政策
5) 英國協助提升香港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的能力於 :
- 確保獨立投訴機制的全面性並能夠單獨有效地展開工作
- 加強處理示威運動警員的人權培訓
6) 英國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規定與香港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合作,加強香港的人權保障
7) 英國探討曾受迫害的人道救援工作者是否符合難民公約的庇護範圍並研究最佳的協助方案

APPG不分黨派 按特定範圍搜集證據

據資料,英國全黨派議會團體(APPG)由英國下議院及上議院成員組成,不分黨派,可以為特定範圍搜集證據探討,調查有結論後常用於向政府提供建議。APPG去年11月成立香港小組,關注香港人權狀況,指出按《中英聯合聲明》,英國負有法律、歷史和道義責任,確保香港擁法治及政治自由,於今年1月決定進行一項全面國際調查,研究自去年示威風波以來,香港警察違反人權及人道主義準則的情況。

翻查資料,擔任香港小組副主席的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勛爵(Lord Alton of Liverpool),曾致函英國安格裡亞魯斯金大學檢舉該校校友、本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大學調查後決定褫奪何君堯的榮譽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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