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主人促律政司重新考慮告擲30動物落樓者 憂成無刑責案例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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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深井發生有人將30隻動物從高處擲下的案件,兩名被告其後曾自首,但律政司最終以證據不足以達至定罪為由,決定不提檢控。1020名寵物主人繼早前眾籌登報表達不滿後,今日(9日)召開記者會,促請律政司從新考慮提出控告。本身是寵物店東主的毛孩家長代表Bernard指,作為小市民,雖然改變不了甚麼,但認為早前的行動能凝聚一股力量,令有意見的市場民站出來。他希望透過今次行動推動對毛孩的保障。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今次事件是香港近年最駭人聽聞的案件,質疑律政司決定放生涉案者,是欠香港社會公道,要求律政司從新考慮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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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

Bernard表示, 他早前在其寵物店的facebook專頁發起眾籌登報,在短時間內有1020個本身素不相識的家長參與、發聲,並在2日時間內,刊登了跨板廣告。他強調,大家作為獨立的「毛孩家長」及普通市民,本身是為了宣洩憤怒,所以才希望眾籌登報。

Bernard補充指,可能有人認為事件只是牽涉動物,何必緊張,但不少養寵物人士都視寵物為他們的家人,所以當見到其他動物受到不應承受的傷害時,均會感到憤怒。但他同時指出,由於律政司已作出不檢控的決定,故他們只能作出呼籲,表達不滿。

參與眾籌的「多多媽」稱,事件中有人自首,愛護動物協會亦指事件明顯不自然,質疑律政司為何不提檢控。她強調今次事件,「不論咩顏色的家長都有分享出去」,為了生命的平等。

另一參與者「小B女媽」指,香港作為大城市,每次毛孩受傷害,都無法將兇徒繩之於法,而今次案件「人證物證俱在」,希望取回一個公道。

有出席記者會的人士批評,政府在動物保護的工作上,一直空口講白話,批評《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已多年無檢討,要求政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動物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