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涉潛逃|家屬擬控告公安 涂謹申促港府助12人自由選擇律師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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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疑潛逃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12人涉嫌偷越國家邊境犯罪,被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部分被捕者家屬昨天(20日)到警察總部報案。
其中一名被捕者黃偉然的妻子今天(21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將透過內地律師入稟控告內地公安剝奪辯護權,藉此向內地當局施壓,又指自己完全不知丈夫揀選的「官派律師」為何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12港人有自由選擇律師的權利,並讓他們知道家人有為他們委託律師,這是港府的應有之義。

朱凱廸指出,家屬對於12港人已被委託律師感到非常錯諤。(李澤彤攝)

涂謹申促公開雷達資料

涂謹申表示,12港人的家屬已多次委託內地律師,希望與被捕者會面,惟內地當局拒絕,現在更指12港人已按當局提供律師名單揀選兩名代表律師,批評做法極不公道。

他認為,香港政府應向內地當局表達關注,12港人有自由選擇律師的權利,讓他們知道家人有為他們委託律師,其後才作出委託律師的決定,認為這是港府的應有之義。

涂謹申強調,海事處擁有非常精細雷達圖片,認為海事處應以公眾利益為由,公開涉事航線。

涂謹申強調,海事處擁有非常精細雷達圖片,認為海事處應以公眾利益為由,公開涉事航線。(盧翊銘攝/資料圖片)

朱凱廸批李家超說法違常識

昨天聯同家屬報警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海事處擁有完備的雷達系統,即使是一艘小型船隻,也能監察到船隻路線,他促公開相關資料,讓家屬和公眾掌握有關被捕過程。

朱凱廸指,家屬對於12港人已被委託律師感到非常錯諤,因家屬多次委託持公證書的內地律師,嘗試與被捕人士會面,但往往只有零星消息傳出指當局拒絕會見,惟突然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卻代表中國政府公布消息,指12港人已按名單委託律師。朱凱廸批評,李家超的講法違反常識,他認為一個被內地拘留20多天的港人,完全無法與家人聯絡,若他們知道家屬已為他們安排了律師,根本沒有原因不接受家人的安排。

黃偉然妻子表示,將透過內地律師入稟控告內地公安,藉此向內地當局施壓,又指自己完全不知丈夫揀選的「官派律師」為何人。

▼12被捕港人家屬記者會及報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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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發聲明表示,於8月28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偷越國(邊)境罪),內地執法部門正依法處理。

警方又稱,8月23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記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