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公務員社交平台言論若對政府造成影響 有機會違反誓言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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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第6條要求,就任公職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25日)出席立法會特別財會,會外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年新入職的公務員的其中一個聘用條件,為簽署聲明及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而現職公務員的宣誓要求則仍在進行諮詢,但指社交平台上的言論亦有機會被公開,如果網上言論有機會對政府造成影響,亦有機會違反誓言,但強調政府會小心考慮言論有否違規。

聶德權表示,今年新入職的公務員的其中一個聘用條件,為簽署聲明及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而現職公務員的宣誓要求則仍在進行諮詢,但指社交平台上的言論亦有機會被公開,如果網上言論有機會對政府造成影響,亦有機會違反誓言,但強調政府會小心考慮言論有否違規。(李澤彤攝)

聶德權指,本周二會見幾個主要的公務員工會,7月上旬亦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新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聶德權指,公務員守則中亦有提及公務員須依法宣誓,現時正向現職公務員進行諮詢,會收集不同同事的疑問,現時正與律政司商議跟進行動,當正式推出時,會有更清楚的交代。

另外,有記者問及,宣誓後是否代表公務員無法表達反對政府政策的意見,聶德權指,政府制定政策的時候,公務員可提出不同意見完善有關政策,惟推出後公務員同事應上下一心,支持及協助推廣政策,又強調公務員的言行須與其身份相稱。

至於甚麼言論為「違反誓言」,聶德權指誓言內容指公務員須效忠特區政府、擁護《基本法》,而擁護基本法亦是每個人的責任,如公務員因其行為或言論被法庭判定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則等於違反誓言,至於其他沒有被法庭判罪的行為及言論,政府則會視乎違規的行為,以現行機制決定有關罰則。

不少人關注公務員於社交平台的言論會否引致違反誓言,影響言論自由,聶德權認為,由於私人平台的言論亦有可能被公開,而訊息公開後有機會對政府產生影響,港府會小心研究有關言論有沒有違反公務員的守則,亦會予機會讓當事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