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3個月 容海恩指「光時」屬顛覆政權 管有標語同違法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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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3個月,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搞》時指,「光時」口號屬顛覆政權,直言:「『光復香港』係咪畀一啲人重奪一啲政權,令我哋中央唔可以管理我哋香港、管治我哋香港?」本身是大律師的容海恩指,管有標語也算屬違法,指「管有」和「製作」標語「差唔多」。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反駁容海恩的說法,直言「就咁死得,下下都帶上法庭。」楊岳橋批評《國安法》內容過於蒙糊,由立法至實施只有數小時,警方在執法時亦不了解條例。

容海恩認為,管有標語也算屬違法。(梁鵬威攝/資料圖片)

容海恩:為何需立法「心知肚明」

容海恩指,去年的反修例運動中,財產、公司和地鐵站被破壞的情景歷歷在目,港人心知肚明為何《國安法》需立法。容海恩認為立法後可止暴制亂,疫情和《國安法》令市面客觀上回復平靜,又指經過去年6月至12月的反修例及隨後爆發的疫情,若沒有國安法,市民的生活無法回復正常。

對於國安法條文被指過於模糊,容海恩認為法例「寫得好清晰」哪四大罪行需要懲治。她提到標語「光時」顛覆政權,「我哋之前講『光時』,『光時』係咪令我哋顛覆香港、顛覆香港政權同顛覆中央政權呢,我覺得係會喎,如果去問咩係『光復香港』,『光復香港』係咪畀一啲人重奪一啲政權,令我哋中央唔可以管理我哋香港、管治我哋香港?」

她又認為,管有標語也算屬違法,指「管有」和「製作」標語「差唔多」。楊岳橋反駁:「管有一個BB(嬰兒)同製作一個BB(嬰兒)都唔同啦。」容海恩則指,警方以《國安法》拘捕一個人時可能已掌握其他資料,並非只因在身上搜出標語。

容海恩又指,若市民被搜出「光時」等標語而被控《國安法》,案件便交由法官處理,被捕人可向法庭解釋,認為這是被捕人的人權。楊岳橋反駁容海恩的說法,直言「就咁死得,下下都帶上法庭。」

楊岳橋在節目上指出,一些標語、口號、貼紙已被警方視為危害國家安全,十分荒謬,又批評「由亂轉治」的講法,指社會平靜是因疫情爆發,警方拒批遊行、集會令市民無機會表達對施政的不滿和意見。他又批評國安法太過模糊,質疑警方在執法過程並非真正明白和理解法例。

楊岳橋在節目上指出,一些標語、口號、貼紙已被警方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令人感到荒謬。(羅君豪攝/資料圖片)

黃國:《國安法》是有牙老虎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指出,《國安法》在香港已明顯看到作用,令社會變得穩定和平和,又指法例並無追溯期、針對四大罪行,劃下政治紅線和底線,市民應自我遵守法例,不應挑戰法例,形容《國安法》是有牙老虎,只針對小數人。

民權監察成員沈偉男指,執法部門未必清晰理解法例內容,質疑警方在公眾活動時舉「紫旗」時也不知為何而舉,可能當時只是聽到零星口號和音樂。他指《國安法》的寒蟬效應已在香港出現,若管有標語並無展示但已違《國安法》,做法抵觸國際人權標準。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