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國安法「君臨天下」一百日 下個整肅對象將是誰?

撰文:林劍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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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晚11時起生效,至今日(10月7日)已是第一百天。國安法因應香港修例風波、政治局勢急速轉變而來,法例「君臨天下」百日,除取締有關政治組織和人物外,明確可見政府有意針對四個界別加強管制,分別是公務員系統、教育界、傳媒及立法機關。有部分行動未必直接源於國安法賦權,但從整體香港局勢判斷,與法例具有相當緊密的關係。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國安法實施以來,對潛伏在港的外部勢力震懾力明顯。至於下一個「高危」界別,劉兆佳認為上述四大被「整治」界別之中,有兩個界別即教育界、傳媒,是北京「最有需要整治」的對象,因為涉及意識形態的塑造,最為根本,所以下一步整肅對象相信未必來自其他界別,而是針對這兩個界別作進一步行動,務求做到「主客互換」,在輿論場上扭轉局面,令親北京的聲音變成主導。

聶德權接掌公務員事務局後,對公務員的動作明顯增多。(資料圖片)

1. 公務員——須簽署/宣誓效忠特區

公務員於過去一年修例風波中扮演一定角色,去年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曾舉辦多次針對政府的集會。由修例風波爆發,截至今年9月底,共46名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現正接受警方調查或被起訴,全部皆已被停職。有特首林鄭月娥「愛將」之稱的聶德權,自今年4月調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後,對公務員的動作明顯增多,頻頻發信要求公務員對政府保持忠誠、各司其職。

港區國安法第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聶德權於7月表示由7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而現職公務員將會分批安排簽署文件或宣誓效忠。聶德權更表明,如新入職公務員拒絕簽署文件,將不會獲得聘請。

有傳媒昨日(6日)報道,政府已向四個中央評議會(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警察評議會、紀律部隊評議會)發出「預覽版」通告,並附設聲明樣本,內容包括要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簽署聲明位置須同時填上該公務員姓名、職級、身份證號碼。

2. 教育界——首下重手取消「專業失德」教師資格

國安法第九、第十條要求特區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以及通過這些平台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教育界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而界別內民主派勢力較大,向來是親建制陣營的「眼中釘」。國安法生效後,政府對教育界的動作亦增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7月底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提到,教育界絕大部分是有心做教育,但當中一定有「壞蘋果」,少數人專業失德,政府要從提升學校的管理、人的管理做起。

教育局最新數字顯示,自去年6月至本年8月,教育局接獲247宗關於教師在社會事件中涉嫌專業失當的投訴。局方已大致完成調查204宗個案,其中73宗不成立,局方已向21名教師發出譴責及12名教師發出書面警告,另分別向19名教師發出書面勸喻,以及向18名教師作出口頭提示。

最「重手」的一著,是於9月下旬取消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的註冊,指其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林鄭月娥更指,這是政府首次以專業失德為理由取消一位教師的專業資格。

3. 傳媒——拘黎智英、收窄認可媒體範圍

8月10日,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出動近200警力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向傳媒界投下首枚震撼彈。同日,有多間媒體包括《香港電台》、《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以及海外通訊社包括路透社、法新社等,被警方拒絕進入大樓正門採訪區,引起爭議。

另外,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警方與傳媒不時出現口角衝突,武力執法行動多次波及記者。警方指控有身份不明的人士自稱記者,妨礙警察工作。今年9月22日,警方公布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承認兩類媒體,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目前已向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媒體,只有約200間,當中純網媒佔少數。去年反修例示威期間,不少重要場面都是由民間或網媒所拍下,成為重要證據。因此警方做法也惹來新聞界關注,質疑新聞自由是否受到影響。

港台訪羅冠聰節目下架 利君雅被延長試用期

至於作為公營廣播機構的香港電台,受到的影響亦不少。港台顧問委員會於6月,已明確要求港台製作更多正面解釋國安法的內容。7月底,港台播出一輯特備節目,訪問曾宣布參選立法會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但及後該節目下架。廣播處長梁家榮解釋指,對涉及違反國安法的事項要審慎處理,港台作為媒體及公共廣播機構,不應作為平台,讓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傳播有關主張。

9月底,曾多次向政府官員「尖銳」提問、在記者會上要求特首林鄭月娥「講人話」的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被知會需延長試用期120天,並遭「重啟」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表現的調查。

在原定今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反對國安法成為DQ理由之一。(資料圖片)

4. 立法機關——反國安法即DQ

對於立法機關,國安法亦對之增加限制。其一,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都可能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條例沒有訂明何謂嚴重干擾、何謂政權機關,不過正如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所言,有相當多定義仍待法庭案例釐清。這或意味,日後民主派進行拉布等議會抗爭,是否違反國安法本身存在灰色地帶,而這個模糊之處,對泛民至少有震懾作用。

此外,國安法亦成為參選立法機關的政治紅線之一。原定於今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先後裁定12名參選人提名無效,五大理由之一正是「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以及將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公布實施」。

劉兆佳相信,教育界及傳媒是進一步被整治的重點對象。(資料圖片)

劉兆佳:料以更多行政、法律、政治手段 整治教育界及傳媒

劉兆佳分析指,上述四個被整治界別中,教育界和傳媒是北京「最有需要進一步整治」的部分,因為兩者涉及意識形態的塑造,最為根本:教育可影響下一代思想,中央須嚴防學生被灌輸反中亂港思想,否則一國兩制難以行穩致遠;媒體對青年人的影響亦十分深遠,政府必須通過媒體讓市民重新認識一國兩制,不能讓其成為鼓動青年參與違法行為的平台。

他指,目前在教育界以及媒體受眾方面,皆是以反對派佔多、親北京佔少,政府須先處理好這兩個界別,實行「主客互換」,扭轉輿論場上的劣勢。具體包括利用各種行政、法律、政治等手段,壓制不利國安、一國兩制實踐的思想;配合推出國民教育、國情、歷史、憲法及《基本法》教育。至於其他被視為較親民主派的界別,如醫護界、法律界等,都是意識形態處於劣勢的後果,可容後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