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境外投票須確保有合適監察機制 倡政府考慮管制初選

撰文:吳倬安 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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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力推讓合資格選民可在內地投票,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天(12日)公布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其中提及境外投票建議,選管會指理解疫情對身處境外的選民行使投票權的問題,惟境外投票涉及重大選舉政策考慮,政府應就政策層面及相關法律運作作研究,客觀地考慮疫情對選舉影響、在香港境外設置投票站的可行性及合資格選民人數,以制訂所需的法例修訂建議,以便社會討論,再交由立法會決議。
選管會強調,若要實行境外投票,必須確保有合適的監察機制,確保選舉的公信力不會因而受損,又指在法律方面,就現行選舉法例如何在境外實施及執行,政府必須審慎研究,以處理境外出現違規事情的執法問題。
另外,報告指本港選舉制度並無任何所謂「初選」的機制,有意見認為涉及大量選民及參選人的「初選」可能會誤導選民,建議政府考慮管制初選活動。

選管會表示,由於選管會並無任何境外投票運作的經驗,若政府決定實行境外投票,必須依賴熟識境外情況及運作的政府部門協助統籌及支援,以落實境外投票及點票的具體安排。(高仲明攝/資料圖片)

通常居住定義 選管會:一個人可同時通常住兩地方

選管會在報告中回應多個社會關於議題,包括境外投票、電子點票、投票日的排隊安排、初選等。在境外投票部分,選管會表示,由於選管會並無任何境外投票運作的經驗,若政府決定實行境外投票,必須依賴熟識境外情況及運作的政府部門協助統籌及支援,以落實境外投票及點票的具體安排。

選管會在報告中亦就「通常在香港居住」定義作闡述,報告指,現行選舉法例並沒有列明「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定義,指一個人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需考慮多個元素及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根據相關的法庭判例而作出判斷,不能一概而論,亦不能僅因某人在外地另有居所而斷定其不是「通常在香港居住」。

選管會續指,如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往一直在香港長期居住,因個人理由需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另設居所,但期間仍不時回港生活(例如處理事務、社交或家庭團聚),可被視為仍與香港保持某程度上的合理聯繫,但該人必須同時能夠提供一個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的住址作選民登記之用,強調並非只是通訊地址,而是在香港慣常入住的居所地址。

選管會強調,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已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定居,期間並沒有與香港保持聯繫,亦不打算再在香港居住,或該人在港已經沒有唯一或主要居所,該人已不再符合法例規定的登記資格。

選管會表示,對押後選舉決定表示理解和尊重,會配合押後選舉的安排。(選管會主席馮驊/黃舒慧攝)

至於電子派發選票和電子選民登記冊,選管會指一直建議在選舉流程中多應用資訊科技,事實上,選舉事務處於2019年已開始進行研究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的相關工作,並早已計劃於2021年12月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中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發出選票。

選管會續指,因應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選管會建議選舉事務處加快進行相關開發及籌備工作,以冀提前於明年九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引入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立法會換屆選舉涉及約400多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電子選民登記冊必須在修改法例、公開招標、資訊科技及負荷能力各方面均準備就緒,並且在新系統已通過資訊保安風險評估及檢討、私隱影響評估、以及由獨立認可的電腦審計及測試服務代理商進行的測試和認證之後,方可引入使用。

▼民主派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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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電子派票 「關愛隊」變得切實可行

選管會亦就「關愛隊」作回應,指如在未來選舉中能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發出選票,各發票櫃枱便不再受分拆實體文本選民登記冊的限制,可以更靈活處理任何身分證號碼英文字頭的選民,在投票日為有需要人士另設專隊及專用櫃枱,將會變得切實可行,亦可善用資源。

不過,選管會指出,選舉法例載有公平及平等對待的條文,但並無條文容許任何人士可優先投票,若需要為選舉安排容許某群組或年齡層的選民可優先投票,政府應就選舉法例進行修訂,並提交立法會審議,有的法例修訂必須清晰詳盡,避免推行時有不必要爭議。

選管會續指,因應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選管會建議選舉事務處加快進行相關開發及籌備工作,以冀提前於明年九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引入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促政府認真考慮研究管制初選

民主派早前舉行初選,觸發軒然大波,選管會指,立法會換屆選舉是一個由選管會根據現行選舉法例安排及監督的選舉,本港選舉制度並無任何所謂「初選」的機制,又指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涉及大量選民及參選人的「初選」可能會誤導部分選民,以為是公共選舉的一部分,因而產生混亂及影響選舉結果,故基於公眾人士對「初選」的關注,選管會認為政府應認真地研究有關議題,從而考慮是否有需要管制有關活動。

選管會重申,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37條,所有候選人在選舉後,必須向有關當局就其在選舉開支及收取的選舉捐贈提交選舉申報書。因此,如符合上述條例第2條的候選人定義,不論最終有沒有報名參選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有關人士在選舉中涉及的一切開支,必須予以申報。

現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資料圖片)

胡志偉批評管制初選輸打贏要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表示,對於政府擬提出境外投票方案,他認為目的是藉著改變選民定義安排,令建制派穩操勝券,批評選管會的說法是為現在的政策方向鳴鑼開道。

對於選管會提倡規管初選,胡志偉稱,所有參加民主派初選人士都有按法例申報開支,「如果連自己陣營的朋友透過制度互相選擇最強團隊出戰都有問題,即係要進一步操控民主派陣營出選,只能夠散沙一盤」,他強調這樣是輸打贏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