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司法機構對設量刑委員會有保留 葛珮帆續狙撃保釋安排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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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陣營近月要求進行「司法改革」,其中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和周浩鼎多次要求成立「量刑委員會」,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2日)回覆葛珮帆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司法機構對設立「量刑委員會」有保留,因量刑是司法職能,由法院獨立履行,又指法庭每日都要就大量案件量刑,每宗案件各有不同,亦涉及行使司法判斷以求取平衡的量刑決定。
對於有人質疑法庭批准候審人士保釋決定,張建宗指,裁判官嚴格依據法律規定處理保釋申請,根據法律要求,裁判官必須批准被告人保釋,除非裁判官認為有實質理由相信被告人會棄保潛逃、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等。

如不滿保釋決定可申覆核

張建宗指,針對法官的投訴必須繼續由司法機構自行處理,不受外來的影響或干預,如對司法裁決不滿,應通過上訴或覆核的方式予以糾正,強調這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礎。

對於法官的投訴,張建宗強調,司法機構一直嚴肅處理法官行為的投訴,每宗投訴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相關法院領導按既定機制處理,而根據《法官行為指引》,法官及司法人員在實際上、推定上或表面上存有偏頗的情況下,可能要取消其聆訊個別案件的資格。

至於保釋申請的安排,張建宗指,裁判官會嚴格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IA部的法律規定處理保釋申請。而根據當中第9D(1)和9G(1)條的法律要求,裁判官必須批准被告人保釋。

張建宗強調,法律規定只有在裁判官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告人會棄保潛、或在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等,方可拒絕保釋。他又指,如控方或被告人不滿裁判官的保釋決定,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覆核或更改。

(資料圖片)

另外,葛珮帆再次問及司法機構轄下香港司法學院今年七月曾為裁判官舉辦一場講座,問司法機構為何要求所有裁判官出席該講座、講者是誰,以及為何沒有為將講座錄影上載至內聯網供日後的裁判官參考。

張建宗回應指,該講座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於辦公時間內進行,所有裁判官獲邀盡量抽空出席。回應指,該講座的講者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目的是因應近日各界就與社會事件相關的刑事訴訟案件的關注,提示裁判官緊守法官及司法人員履行司法職責的基本原則,以維持公眾對法院和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信心。

葛珮帆對政府的書面回應不滿意,認為只是重覆之前的公開言論。 (周禮希攝)

葛珮帆不滿政府回應

葛珮帆表示對政府的書面回應不滿意,認為只是重覆之前的公開言論,沒有直接回應問題。

至於對法官的投訴由上級法官處理,葛珮帆稱市民會認為「自己人查自己人」,認為應參考英國設獨立的監察委員會,又指司法機構不考慮設立量刑委員會,令市民憂慮。

至於講座內容,葛珮帆稱有法官表示感到有壓力,認為該言論官腔,建議司法機構考慮上載錄音,讓大眾市民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