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向傳媒使用不必要武力 記協提覆核敗訴 葛珮帆批惡人先告狀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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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高等法院今天(21日)裁定記協敗訴。
民建聯葛珮帆指出,在去年眾多暴亂場合中,記者數目較警察更多,很多時候記者鏡頭只追向警察,她又說甚至有記者阻礙警方執法,在示威者「私了」市民時只拍攝受害者特寫,卻不拍攝施襲者容貌。
葛珮帆批評記協「惡人先告狀」,希望會方公正持平說出事實,不要以偏概全、誤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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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周浩鼎回應指,法官在庭上有駁斥記協做法並不常見,認為裁決恰當,又批評記協今次的司法覆核猶如「藉法庭過橋」。

記協今天發聲明,指對法庭的裁決表示極度失望,將與法律團隊研究判詞以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