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朱凱廸證實 3家屬今早已赴深圳接受檢疫 尋求探監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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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潛逃案日前判刑,除2名未成年者獲不起訴並送返港,其餘10人分別被判囚7個月至3年不等。據報,被判囚者的其中三名家屬,今早出發到深圳接受檢疫,待10天上訴期完結後尋求探監。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城市論壇》上確認了有關消息。

判囚7月8人料在看守所服刑

12港人潛逃案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8人被判偷越邊境罪罪成,各囚7個月;鄧棨然和喬映瑜組織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監3年及2年。《香港電台》引述律師指,判囚7個月的8名,扣除羈押時間,餘下刑期不足3個月,未來肯定會在看守所服刑,而家屬在判決生效後可到看守所探望一次;但由於判刑較重的鄧棨然和喬映瑜已轉往監獄服刑,家屬可能在幾個月後才能再探監。

報道又指,今早出發到深圳接受檢疫的3名家屬,分別是李子賢母親和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親。李子賢和郭子麟分別因偷越邊境罪成判囚7個月。3名家屬會在取得病毒檢測陰性報告後出發,待10天上訴期完結後聯絡官派律師、鹽田看守所和特區政府,尋求探視當事人。

↓↓↓深圳衞視日前披露聲稱是首次曝光的涉案證物

朱凱廸稱家屬連親友在哪服刑都不知

有份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中,被主持人問到如何看3家屬赴深圳尋求探監。朱回答稱,由於家屬目前難以掌握被告的消息,連他們在哪服刑、相關程序、如何核實身份都不知,看守所、官派律師、香港入境處又不能提供任何資訊,而內地又需要14+7檢疫期,所以有家屬決定「上咗去先」,再行決定。

有家屬律師估計,如果當事人不上訴,判決將在本月9日生效,但只要有1人上訴,全案將進入上訴程序。律師又指,疫情期間不一定以視像方式探監,各地有不同做法,沒有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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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 : 按一貫做法 不會安排探視或陪親友探望

保安局表示,按照一貫做法,駐内地辦事處不會安排探視或者陪同親友探望。特區政府會繼續將家屬的書面訴求轉交内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