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大搜捕泛民 李家超:「35+」癱瘓政府歹毒 須迎頭打擊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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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去年發起初選爭取立法會「35+」,逾50名參加者今早(6日)遭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被指涉嫌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指,警方今早採取行動,拘捕一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活躍份子,涉案人士圖謀以歹毒的計劃癱瘓特區政府,通過「35+」及「攬炒十步曲」的計劃,以初選取得35個或以上的議席後,不顧一切地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及政府停擺,不能履行職能。
李家超指,警方根據所掌握的情況,依據法律搜查參加者的住所並作出拘捕,又強調警方會按照法律及事實採取行動,完成調查後會尋求律政司意見。

否決預算案即顛覆政權? 李家超:審議是議員責任

李家超指,初選發起人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曲」中提到,會以大規模的街頭暴動令香港陷入停頓,引發國際作出經濟及政治制裁,達致真正「攬炒」。他批評,有關人士有組織、有計劃地令香港陷入深淵,又預言若歹毒計劃得逞,香港社會的經濟及民生都會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及破壞,再經歷萬劫不復的深淵,所產生的災難難以估計,所以警方的行動是必要及必須。李家超強調,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必定會迎頭打擊、嚴厲執法。

有記者問到,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利, 特首亦可透過解散及重選議會處理分歧,並無影響行政機關職能,是否以後都不能否決預算案及要求特首下台。李家超表示,《基本法》 規定審議預算案是議員責任,而民主派的計劃是一心否決預算案,令立法會解散及特首下台。他拒絕就案件細節詳細講述,但重申《國安法》對顛覆國家有清晰定義。

▼逾50名民主派初選參選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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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最少拘捕52人,據部分被捕人士Facebook專頁指,事件與去年「35+民主派初選」有關,部分人涉嫌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消息指,被捕者包括戴耀廷、梁國雄、胡志偉、涂謹申、尹兆堅、林卓廷、鄺俊宇、黃碧雲、范國威、楊岳橋、趙家賢、何啟明、施德來、郭家麒、劉頴匡、袁嘉蔚、何桂藍、梁晃維、朱凱廸、岑敖暉、馮達浚、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