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司法改革要有理據 譚耀宗否認因不滿判決:不能一成不變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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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近日要求推行司法改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1月5日)指,司法改革要有理據和細節,不滿裁決、「贏唔到官司」便要求改革並非好理由。
日前撰文主張司法改革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回應指,司法機關不能一成不變,要隨著社會變化而與時俱進。他提到,基於香港獨特的憲制情況,應該發展出一套與其他普通法國家不同的做法,認為司法人員可多與內地人員交流。

馬道立對記者主要提問的回應。(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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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絕非因不滿判決而提改革

譚耀宗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馬官說法其實也是承認司法機關有改革需要,只是希望提出的意見具體一點、有的放矢。他強調,自己絕非因某些官司不滿結果而提改革,但承認社會有不少人對司法機關的意見,誘發點通常來自判刑。他提到,有時判詞涉及很艱深的法律用語,法律精英才能明白,公眾對結果不解,有異議是很正常。

他相信隨著社會變化進步,市民對司法機關有所期望很正常,但強調這不是要將司法制度批評到一無是處,反而是愛護它。

倡發展與別不同普通法制

譚耀宗引述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資深大律師梁定邦等人意見,指現時法院某部分裁決引用普通法原則,但有時候會把一些非常古老,乃至於18世紀的案例作為參考,套用在香港,但其實時代文化背景已不同,認為司法機關須自覺爭取社會認同,主動消除一些體制的「神秘感」,公開透明。

他又指,回歸後香港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地區,但發展也要遵循「一國兩制」基本準則,尊重國家憲法、《基本法》、中央權力,不能跨越特區政府府制訂政策權力,認為社會需要對相關改革的討論有所參與。至於這會否和其他普通法地區做法不一,譚耀宗認同,但指這就是「一國兩制」的特質,不是抹殺普通法的特點。他提出,內地司法近年已有相當進步,部分案件審訊更可直播公開,本港司法機關應多與內地法律專家、司法人員交流。

譚耀宗、葉巧琦。(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改革須有細節及理據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同意法律需要與時並進,但如果改革需要提出細節和理據。她指,單單指英國、澳洲也有「量刑委員會」,不是充分理由,而馬道立早前亦已指出,由高級法院作量刑指引的做法目前仍然可行。她表示,沒有任何地方可以寫清楚司法改革的門檻何在,但要進行大型的司法改革,需社會達到共識才會啟動研究。

葉巧琦又指,法律有一些特別、慣用詞彙,新接觸法律的人可能覺得艱澀,但一般而言都不是艱澀文字,而且過去一年不少重要案件的判詞即時上載到網上,市民可以閲讀和了解,質疑部分人未看清楚判詞就作出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