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宋小莊稱初選非法 梁家傑:攬炒十步如狂想 需中央配合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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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引用港區國安法拘捕50多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涉違反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今日出席《城市論壇》時指,初選發起人戴耀廷的《真攬炒十步》文章有如「狂想曲」,需要港府、中央配合才成事,非其可控範圍,質疑本港法律何時變得「誅心」。
同場的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同「攬炒十步」未必成事,但認為初選本身非法,例如聲稱化表泛民已涉及誤導。

梁家傑指,戴耀廷的文章與其說是圖謀,不如說是狂想曲,因為種種內容都並非他可控範圍,質疑香港法律何時變得「諸心」。(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梁家傑在論壇上指,坊間討論一直關注初選有何「非法手段」,提到警方以戴耀廷的文章《真攬炒十步》為例子,但他認為文章與其說是天馬行空的圖謀,不如說是「狂想曲」,因為首先要選民選出來議員,再要特首配合解散立法會,還要中央人民政府後續軍管香港,種種都並非戴耀廷可以控制的範圍。他質疑,香港法律何時變得「誅心」,由「DQ」到今次「大搜捕」,當權者不時「堆砌動機」。

宋小莊表示,認同特首可以不解散立法會,有機會做不到「攬炒十步」,但指這可以是戴耀廷在法庭中辯護的理據。

▼民主派去年7月初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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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莊:國安法優先於《基本法》有關預算案條文

宋小莊相信,國安法22條提及的「非法手段」,包括《真攬炒十步》及初選,指普通法及大陸法都會將行為及動機有所聯繫,即使事件橫跨7月1日,「非法手段」已聯合在一起。他認為初選本身就是非法,並非所有法律沒禁止的行為都是合法,例如選舉協調應止於內部,初選參與者聲稱代表泛民,已是涉及誤導。宋指,政府有責任解釋清楚何謂違法,認為政府以前沒有講清楚,是「公職人員不作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民建聯馬恩國指,如果立法會嘗試用財政懸岸逼使政府同意訴求,就算是《基本法》本身存在相關條文,國安法亦不准以此意圖及做法執行。宋小莊補充指,國安法與《基本法》設計不同,是補充了國安法,指國安法要求三權團結一致,保護國家安全,當國安法有補充時,會優先適用。梁家傑笑言認同,指如果國安法的確有違《基本法》的邏輯,應修改《基本法》。

民主動力秘書趙恩來則指,初選參與者非人人支持攬炒,笑言如果空有想像即犯罪,鵝頸橋「打小人」者有想法、有付費,已經有問題。

宋小莊認為,國安法與基本法設計不同,是補充了國安法,指國安法要求三權團結一致保護國家安全,當國安法有補充時,會優先於基本法條文適用。(資料圖片/YouTube截圖)

馬恩國:初選市民違限聚令已屬非法手段 惟不贊成拘捕市民

馬恩國指,他亦曾擔心當局會否用第22條拘捕參與初選投票的60萬人,因為他們涉違反了限聚令,就已經是非法手段;至於被捕的55人,他認為應與初選主辦方同以國安法第23條控告才對,因為他們煽動教唆了其他人參與非法攬炒手段。他強調,相關條文只需要「旨在」有意圖,不一定要實際有效果才能入罪。不過,馬恩國亦承認,初選本身未必是非法手段,他個人不贊成拘捕參與投票的60萬人。

趙恩來反駁指,如果只有動機就會犯法,那鵝頸橋打小人就已經有很多人犯法,因為既有動機,亦有實際付費行為。宋反駁指那只是私人行為,不涉公權力,呼籲趙認真研讀中國法律。趙補充指,初選並無阻止人參選,故亦並無違反選舉條例。

觀眾高先生質疑國安法的紅線似乎愈將愈窄,強調並非所有投票市民都支持攬炒,亦認為不少人投票時有保持社交距離。馬回應指,是否群眾聚集,(如有檢控)可留待審訊時處理。警方已表明,沒打算拘捕參與投票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