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Perry受壓拒來港 湯家驊批英干預本港司法獨立:非常憤怒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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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擔任主控工作,就前年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涉非法集結一案擔任主控,但英國外相藍韜文日前批評David Perry「唯利是圖」,事件在英國引起不少關注,最終David Perry因壓力和豁免檢疫安排為由,決定不來港,港府改聘其他本地大律師擔任主控。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1日)接受電台訪問,稱對事件感到非常憤怒。湯家驊批評,英國經常稱尊重司法獨立,惟近年多次干預本港相關事務。他認為,英國或冀藉這些干預,「自圓其說」香港「一國兩制」失敗的論調。不過湯認為,非法集結案無需要找英國御用大律師擔任主控官,認為不少本港大狀都有力勝任,「非英國的來當主控官不行」。

強調法律上有「平等對壘」的原則,應盡量令控辯雙方的火力平等,他希望所有國家尊重這原則。(資料圖片)

湯家驊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解釋,當有需要從英國聘請大律師審案時,很多時是基於有利益衝突或者有特別專門法律需要,指聘請英國大狀的情況近年已愈來愈少,又指本港大律師公會曾就聘請英國大狀表示反對,認為本地有相關法律人才。

湯家驊形容,自曾蔭權年代開始,David Perry已是港府愛將,他不評論選擇此人是否正確決定,但認為不少本地大律師都有能力參與今次檢控工作。湯又指,港府聘用律師,一般會視乎該人的律師費、口碑、背景等;由於出庭時需要法庭批准,亦需要向法庭交代為何本港大狀不適合擔任檢控工作。

至於大律師從英國來港工作是否不適用於大律師的「不可拒聘」原則,湯家驊表示不願對英國法律事務多作評論,但強調法律上有「平等對壘」的原則,應盡量令控辯雙方的火力平等,他希望所有國家尊重這原則;至於在香港,大律師對刑事案本身是不可拒聘的,但實際上仍可提出高昂的收費,從而令政府聘請其他人。

湯家驊質疑英政府政治操作 不認為港有必要外聘英大狀主控

湯家驊質疑,英國當局的做法是暗示今次港府的檢控不道德,有如向法官施壓應該放人,質疑是政治操作。他又指,英國政府可能是希望自圓其說,藉以批評香港的一國兩制失敗,又提到英方曾揚言不讓英國的大法官來港,但英法官來港是《基本法》所容許的,質疑英國如果真的崇尚法治、民主,應讓更多大法官來港,加強本港的司法獨立。他強調,自己曾於英國接受法律訓練,不相信有任何法律人員來港後,會做出違反香港法治的行為。

湯家驊稱本港亦有保護主義,不太歡迎外國律師來港,但他個人認為由聲名顯赫者來港,有助交流;不過,湯亦表示今次案件只是非法集結案,並非那麼艱難,看不到為何需要聘請英國的御用大律師來港。他又指,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表現不時都並非很高,個人認為「非英國的來當主控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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