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林鄭:立法會選舉9月舉行有很大難度 以綜合草案修例

撰文:彭焯煒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會議日前通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人大常委會最快月底開會修改《基本法》附件,再由港府進行本地立法。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由於要修改多條主體及附屬法例,部分修訂是「牽一髮動全身」,故採用綜合條例草案方式處理,林鄭形容做法非新生事物,目的只為方便政府提交草案及立法會審議。
林鄭透露,昨晚曾與來港的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會面,又稱在人大通過決定前已向中央表達意見,但不適合透露有關內容。

三方法加快審議選舉修例進度

至於「綜合條例草案」的審議時間表,林鄭強調尊重立法會憲制功能,一般不會由行政機關提出審議期限,但她相信,由於市民不願意見到未能完成來年三場選舉,所以她已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磋商,其中有三個方法可以加快審議進度:第一是政府加快工作,在短期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但林鄭承認工作有困難,因涉及龐大工作,政府已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律政司專責同事負責。

第二是立法會盡量騰出空間處理草案;第三是政府在審議過程中全面配合立法會議員,例如議員對草案有提問,林鄭已要求相關同事盡量於一兩日內回答。

談及下屆立法會選舉能否如期在今年9月5日舉行,林鄭說,去年因疫情問題押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法例寫明9月5日為投票日,但距離至今只有五個多月,現時需待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再經本地法律修訂,其後再重新進行選民登記等,認為有很大難度。她表示,待特區政府對情況掌握更準確情況後,會再公布新的選舉細節。

拒評審查委員會能否司法覆核

被問到她有否屬意日後立法會各界別議席採什麼比例、若直選大幅削減議席後,是否仍能反映公眾意見,林鄭僅稱,觀乎人大決定內容,選委會增至1500人、立法會增至90席,方向上都是擴展多於限制。她又引述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所言,改制的目的是希望日後選委會更具廣泛代表性、代表更多人利益,並按香港實際情況調節,相信日後方案都會基於以上原則。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不應受司法覆核,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表明不同意有關做法,林鄭回應說自己不予置評,認為這是他們的個人意見,她會尊重,現時中央官員也正聽取各方意見。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座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