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二讀宣誓修例草案 傳政府擬向逾20名區議員「開刀」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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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完成首讀及二讀《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言後,代主席李慧琼宣布中止二讀,料《草案》將經內務委員會成法案委員會,完成法委會審議階段後,交付大會恢復二讀及三讀。

曾國衞、李慧琼。(余俊亮攝)

條例建議因違誓而被取消就任資格 五年內不得參選

《條例草案》建議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等,完善宣誓安排及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法律後果,其中訂明區議員跟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司法機關人員一吳倬樣,都必須宣誓。

至於宣誓的規範,條文會清楚界定「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準則,並加入具體宣誓要求,例如要真誠、莊重地宣誓,必須準確、完整地宣讀法定誓言等。

條例建議,如有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由律政司司長提出法律程序處理,期間議員要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裁決;如因宣誓無效、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而被取消就任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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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徐英偉已敲定區議員宣誓形式及程序 400多名區議員須逐一宣誓

《香港01》今日報道,負責為區議員監誓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已向建制派人士「摸底」,消息指當局已敲定區議員宣誓方式和程序,今屆四百多名區議員須逐一宣誓,徐英偉不會即場裁定宣誓是否有效,而是留待整個宣誓程序結束後公布。

消息指,以區議員的政治規格,本來跟隨問責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集體宣誓便足夠,但有建制派人士強烈要求徐英偉,規定區議員逐一宣誓,「唔可以畀佢哋咁易過關」。

消息又指,參加去年立會選舉時被取消資格的鄭達鴻、袁嘉蔚、梁晃維和岑敖暉,以及早前捲入民主派初選案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19名區議員,將被視作行為不符宣誓內容,當整個宣誓程序結束後,他們極可能喪失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