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屬條例|刊憲即實施 鄧炳強:美國向華招叛國者、形勢嚴峻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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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5月12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政府建議附屬條例於刊憲當日開始實施,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詢問當局,會如何向市民解釋緊迫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國際形勢非常嚴峻,他舉例指美國中央情報局早前向中國招攬叛國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表示,根據法律,附屬法例刊登後即時生效並非例外做法。

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宣布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九龍中楊永杰提問,一般市民未必知道地點,若誤闖能否不負刑責?鄧炳強回應,一般市民不會亂闖,相信不會有混亂。

林定國:刊憲即生效並非例外做法

陳克勤在會上問,今次立法方向是由上而下,政府可以如何在附屬法例更清楚列明,令公務員明白如何積極維護國安?另外,他關注政府提及附屬條例要在刊憲當日馬上實施,詢問能否向市民解釋急迫性為何。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最重要的原則,是協助國安公署執行監督工作,原意不是強調政府責任,因為已在公務員守則等詳盡解釋,執行職務時如何維護國安。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解釋訂立維護國安附屬條例目的。(何夏怡攝)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周令知攝)

至於刊憲後即刻實施的迫切性,鄧炳強形容國際形勢非常嚴峻、風雲色變,舉例兩個禮拜前美國中央情報局針對中國招攬叛國者,所以必須盡早立法。林定國則補充,根據法律,附屬法例刊登後即時生效並非例外做法,同時香港的憲制責任是不斷完善,「呢個責任越早負越好」。

鄧炳強:一般市民不會亂闖禁地

對於建議列國安公署的部分履職地點為禁地,楊永杰關注一般市民未必得知哪些地方是禁地,舉例銅鑼灣維景酒店、城市花園酒店等公眾地方,都有作為國安公署的宿舍,若市民誤闖能否不負刑事責任。

立法會議員楊永杰。(周令知攝)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會清楚標示禁地的地址和座標,實地亦會清楚標示屬於禁區,相信一般市民不會亂闖,不會有混亂。

鄧炳強:禁地和封鎖現場搜查是不同概念

選委界陳紹雄亦關注禁地的規定,他指國安公署履職場所不只是公署大樓,詢問如果是國安人員現場執法搜證,會否按照附屬條例,由特首藉在憲報刊登命令,宣布該地是禁地?

陳紹雄(黃浩謙攝)

鄧炳強表示,禁地的定義是將國安公署辦公的地方列為禁區,防止有人隨便進入搗亂和打探消息,和封鎖現場進行搜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後者是「咁尋常的過程」,不需要特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