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污水廠搬遷再拎129億 營運成本增3.8億 議員憂增排污費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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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18日)討論政府提出把搬遷沙田污水廠往岩洞的工程計劃餘下部分提升為甲級,以月申請撥款129億3040萬元以進行餘下工程等建議。委員全體表示贊成。

整個搬遷項目預計共需花費328億元,營運開支將從1.5億增加到5.3億,多名議員追問污水廠營運成本增加會否令增加排污費。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表示將會堅持「污染者自付原則」,但會按市民負擔能力和對工商界影響等因素適時檢討,及使用「数字孿生」(digital twin)技術降低一至兩成運營成本。

林智文表示「不會一次過用一百多億」,會分階段使用。(直播截圖)

整個搬遷項目預計耗費328億 岩洞污水廠預計使用五十年

沙田污水廠搬遷工程第五次申請撥款,涉及129億3040萬元進行餘下工程。新廠預計2029年啟用,且需要花兩年時間拆除舊廠。林智文強調,拆除污水廠要做紓緩措施,以免臭味影響民居,而做土地除污工作「比拆除居民樓複雜」。他又表示,岩洞新廠房設計將會使用五十年左右。

營運成本較現時多逾兩倍 發展局:因用新技術縮短處理污水時間

現時廠房每年用1.5億元維修保養,搬入去之後新廠房要5.3億元。林智文指,現時廠房需要20小時處理污水,新廠則會使用新技術,縮短一半的處理時間,因此需要多一些營運開支。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A4聯盟林素蔚、民建聯主席陳克勤等議員擔心營運成本將增加市民,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排污費。陳克勤先前質疑該項目時機,這次表示項目已(洗濕咗個頭」,做了一大截,「而家唔俾佢又好似唔係幾好」,不過他相信未來會加排污費,直言令「市民買單不公道」。他詢問局方「能否保證不會因為污水處理廠的營運開支而增加,及可否保證10億備用金可以盡量不用?」

林智文引述2012年居民投訴沙田露天污水廠產生滋擾,並解釋已將項目預算從500億降至近330億元,但堅持「污染者自付原則」,強調排污費是全港統一標準,不過會按市民負擔能力和對工商界影響等因素適時檢討排污費。他又表示,備用金將作為「保險」,盡量不用。

A4聯盟楊永杰認為若能創造額外價值,就能彌補營運開支增多的部分。(直播截圖)

局方擬使用數字孿生技術 稱可降兩成開支

多名議員關注是否能降低每年多出的3.8億元營運成本。林智文表示局方正在考慮使用數字孿生技術(digital trend)——即通過即時模擬與優化污水處理廠的運作參數,減少能源消耗與維護成本。林智文強調,參考內地及海外經驗,使用該技術能夠將廠房開支降低一至兩成。

A4聯盟楊永杰指出「額外3.8億元中有2億都是電費」,舉例廣州濾水廠除了處理污水外還能製造蒸餾水,創造經濟價值,詢問是否考慮。林智文表示在北部都會區有類似規劃,將污水處理後的水用於沖廁所,不過「沙田未必最適合,現在是二級處理,如果要處理就要再增加造價。」渠務署署長莫永昌能補充,岩洞外圍建築將大規模安裝太陽能板,透過再生能源應用降低電力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