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勾結外國勢力案 押後至明年3月再提訊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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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6日上午作第3次提訊日,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黃繼續還押。
被告黃之鋒,28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他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或人員,對特別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特區政府或中央的政策和執行法等,作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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