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赴英原限期7.29遣返 律師:英當局已准其逗留6個月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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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於上月30日服刑期滿的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 上周抵達英國希斯路機場 (Heathrow airport)時一度被扣留,其後雖獲准以「入境保釋」(immigration bail)形式逗留當地7日,或於周三(7月29日)被遣返。其在英國的代表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於27日表示,英國當局已重審其個案,撤回限制其留英僅一星期決定,准他逗留6個月。

胡志偉上月30日出獄,抵達寓所下車時手持兩袋個人物品,並向大批在場等候的傳媒表示「多謝大家」,之後進入大廈。(資料圖片/陳永武攝)

路透社:夏博義證實消息 稱個案獲英邊防局重審

路透社報道,夏博義指胡志偉於希斯路機場入境時被攔下,並被告知只能停留一周,護照也被沒收。不過,胡志偉於27日獲相關部門通知,英國邊防局(Border Force)官員正重審此個案。

路透社其後獲知情人士透露,胡志偉已獲當局通知,可以繼續留在英國,無需在29日離境。夏博義亦向路透社證實消息,胡志偉已獲准以旅客身份,在英國逗留6個月。有消息稱,胡的律師團隊正向邊防當局聯繫,以取回其之前被沒收的護照。

夏博義接受媒體訪問時稱,胡志偉在機場一度被拒入境,是由於他曾向邊境人員坦言,考慮日後透過 BNO簽證(BNO Visa)途徑申請留英。

夏博義認為,內政部在處理胡志偉的個案上犯下兩個錯誤,一是錯誤判斷胡志偉有意逾期逗留;二是錯誤理解英國移民規則,實際上現行政策容許合資格BNO持有人,在以旅客身份入境後,可在英國直接申請 BNO 簽證。

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今年6月30日出獄。(胡志偉FB)

胡志偉:赴英為與妻兒團聚 非尋求庇護

胡志偉稍早時間接受美聯社訪問時,否認今次赴英意圖尋求政治庇護,稱自己只打算逗留數月,與家人團聚。但他承認,長遠希望與在英國的妻兒一起在當地生活。

他表示,在赴英前因擔心其刑事紀錄會影響入境,故曾與英國相關部門溝通,但抵埗後仍被質疑可能尋求長期居留等其他目的而被扣留。最終雖然能夠入境,但只是獲得7日保釋期。他原本預訂了11月的回程機票,但已被改為周三。

他又稱,擔心相關入境紀錄可能會影響他未來出行,希望當地能撤銷相關扣留決定,並延長其居留期限。

47名「泛民主派」人士因在2020年參與港大前法律學者戴耀廷等人組織的「35+」立法會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胡志偉被判囚4年5個月,6月30日服刑期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