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陳凱欣問調查員培訓:議員也能做?盧寵茂:勿畫地為牢
立法會《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25日)舉行首次會議,審議改革醫委會組成及改善申訴機制的修例建議。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預計,修例後投訴初步篩查時間可「打五折」由一年縮減至6個月。選委界議員陳凱欣指,醫委會秘書處行政效率如「筆友」,要求訂明調查員資歷及培訓框架,質疑若無門檻「90名議員都可免培訓做調查員」,盧寵茂反駁不應「畫地為牢」。
盧寵茂料初步篩查時間「打五折」
針對醫療投訴積壓和程序漫長的問題,盧寵茂表示,醫委會自今年初加快處理個案,2018年前接獲的18宗未完成個案已處理大部分,餘下5宗今年內展開研訊。
他預期初步篩查時間「打五折」,預計由平均12個月縮減至6個月,複雜研訊個案由平均三年半縮減至兩年半。他補充,醫院依私隱條例有責任在1個月內提供病歷副本,提高申訴人蒐集數據的效率。
陳凱欣批醫委會秘書處如「筆友」 促改善行政
現行機制下,醫療投訴的初步搜證主要由初步偵訊委員會委員及衞生署行政人員負責。草案建議將偵委會正名為「醫務調查組」,並在法律上正式賦權醫委會秘書處委任「調查員」協助調查個案,提升調查能力。
陳凱欣形容醫委會的秘書處處理投訴如「筆友」,查詢進度被要求「寫封信回來」,缺乏個案跟進;亦追問秘書處日後委任的調查員是否有明確的履歷及培訓要求。盧寵茂回應指,修例是「法律賦權」,由醫委會按實際需要決定委派醫生、護士或專職人員,當局不會在法律層面劃定細節。
陳凱欣問調查員培訓「議員也能做?」盧寵茂:勿畫地為牢
陳凱欣追問,醫療失德涉及的專業問題屬「遲來的公義」,要求當局交代調查員是否為全職工作及設立培訓框架,質疑若不設框架「是否90位立法會議員不經培訓也能做調查員?」盧寵茂兩度重申不應「畫地為牢」限制聘用條件,例如涉及不當宣傳與涉及手術失誤的案件,醫委會調查組可按實際需要彈性找醫生、護士或退休警察協助調查。
盧寵茂舉例指英國醫務委員會無研訊功能、且業外委員佔半,認為不應引用海外架構。陳凱欣即時澄清:「我沒有說過要50個非業外人士,我只是說調查員。」她強調非主張照抄英國,只是追問調查員的培訓框架。
盧寵茂澄清提出委員比例建議的是其他人,並指出由機構提名、不受薪的審裁員與受薪的調查員性質不同;若立法會議員獲相關專業機構提名,同樣歡迎加入審裁員隊伍參與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