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稱政府新舊制外判員工同工不同酬 倡提供薪金津貼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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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初公布有關改善政府外判員工待遇的檢討報告,當中顯示非技術僱員的承諾時薪中位數從36.7元增至45.5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不少公屋保安及清潔工友的實際情況與報告有落差,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例如天晴邨一批以舊合約條款聘用的清潔工友工資,與鄰近屋邨以新合約聘用的工友月薪少約3千元,只有約1萬元。
陸頌雄建議,政府為薪金低於新制薪金中位數的舊制僱員提供薪金補貼,並減少價格因素在新招標合約的所佔比重。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左)指,不少公屋保安及清潔工友的實際情況與報告有落差,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工聯會提供)

陸頌雄指,從天晴邨例子可見,新合約條款聘用的工友實質薪金有所上升,但房屋署仍有過半以舊合約聘請的外判員工,該批員工感到被剝削及不公平對待,或會減低工作動機及意慾。

陸頌雄及工會建議,勞福局應進一步檢視以舊合約條款招標僱員的薪金水平,若薪金水平低於新制外判合約同類工種的薪金中位平均數,應由政府直接由工友提供薪金補貼。他們又建議,將新招標合約的技術因素及價格因素評分比重,改為「七三比」,即技術因素增至七成,價格因素降至三成,以改善員工待遇。

他們促請政府要求服務承辦商訂定工人工資不低於行業的最新工資中位數;非技術外判僱員入職後享有14天年假及17天公眾假期,以及規定服務承辦商於合約結束時,除非與員工另簽新約,否則等同自動結束僱傭關係並需支付員工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