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革|林鄭:非所有人都須經國安處審查 不會出任資審委主席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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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手改革香港政制,當中設立候選人經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委會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特首林鄭月娥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表示,並非所有參選人要經警隊國安處審查,是有懷疑才要做。至於資審委組成,林鄭稱只有特區主要官員適合擔任,並表示不會出任主席。

指退休法官不合適 不能檢視國安資料

林鄭月娥指,出任資格審查委員會會成員,要確保有關人士公正、無利益衝突、無政治考慮、不怕被人「起底」制裁,亦要得到中央信任,加上要向中央及社會問責,只有獲得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適合擔任資委會成員。

至於退休法官,林鄭月娥認為並不合適,因為他們不在機制中,亦不能檢視涉及國安的資料,「國安資料不能隨意讓人看,國安法表明資料不可外洩」,又指政治問責團隊市民是否信任都好,畢竟是管治團隊核心,由主要官員負責非常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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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召集人屬中央權力

至於選舉委員會增設召集人制度,林鄭月娥指,只有遇上罕有及無法處理的情況,才會啟用有關制度,她形容是「非常時期、非常手段」,甚至屬於「兜底」條款,會先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如果中央無其他手段解決,就會啟動召集人制度。她又指,由於有關制度屬於中央權力,本地立法不包括在內,所以在將來的法律中,不會見到召集人制度。

分區直選重劃為10區,林鄭指並不複雜,因已經有區議會小區分區,主要是以地理、人口去重新劃分。她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進行有關工作,自己沒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