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事件逾萬人被捕 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約720人被控暴動罪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下周召開,律政司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2月28日,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10,242人,2,521人已經或正進行司法程序,其中約720人被檢控暴動罪。
律政司又指,被捕的2,521人中,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614人被定罪、261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因藐視法庭經民事程序被處罰。另外,有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被判無罪釋放。

就外判案件方面,律政司稱將積極考慮,並不時委聘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協助處理案件,主要目的為應付檢控運作需要。 (資料圖片)

被問到現時刑事檢控進度緩慢,政府會否考慮增加案件外判數目,律政司稱一直與警方保持溝通,以便盡快及有效跟進相關案件。律政司強調,每宗案件由展開調查至提出檢控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如執法機關調查所需的時間、證據數量、案件性質及複雜程度。

就外判案件方面,律政司稱將積極考慮,並不時委聘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協助處理案件,主要目的為應付檢控運作需要。另律政司指,所有刑事檢控科的政府律師均需因應實際運作需要,協助處理刑事起訴的工作,截至本年3月1日,該科政府律師的實際人數為1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