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雅不獲續約 林鄭:無參與港台人事管理 廣播工作由處長負責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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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早前重啟對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的投訴調查,及至今年1月中止其公務員試用合約,利君雅被要求簽署為期120日的臨時合約。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昨(3日)確認,利君雅不獲續約,本月底離職。另外,港台亦陸續刪除於YouTube及Facebook等平台,播出超過一年的片段。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4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香港電台既是政府部門,亦是公共廣播機構,其人事管理由部門首長負責,廣播事業安排亦由廣播處長負責,她並無參與有關人事管理,並相信公共廣播工作是按照《港台約章》去做,自己在相關議題上沒有補充。

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繼遭延長120日試用期後,最終不獲港台續約。(港台截圖)

港台可繼續製作批評政府節目 必須客觀、公正及持平

林鄭回應傳媒提問時強調,政府無賦予港台新的角色,港台可以繼續製作批評政府的節目,但必須要客觀、公正及持平。

對於港台開始刪除網上影片一事,有記者問及林鄭曾承諾會就檔案法立法努力,關注她如何保證會保留相關歷史檔案,並方便市民取得。林鄭強調,需要先等待法律改革委員會完成相關研究工作,又指如果要取得她的參選政綱,可在網上找到。

至於假新聞法的立法進展,林鄭表示,有關議題並非只是假新聞的問題,亦關乎私隱,她提到立法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均同意,需要處理散播假消息、仇恨等問題,但她指目前未有立法時間表,當局仍要做大量資料搜集,研究各國如何處理社交媒體散播的不準確、誤導或仇恨資訊,強調政府會嚴肅對待這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