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宣誓修例立法會三讀通過 曾國衞:區議員不宣誓即失資格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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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2日)繼續召開會議,恢復二讀《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處理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的議題,傍晚以40票贊成、1票反對以及0票棄選三讀通過。在修例前夕,已有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辭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二讀發言時表示條例草案將於5月21日刊憲生效,去年七月參加立法會選舉被取消參選資格的鄭達鴻、袁嘉蔚、岑敖暉及梁晃維將被褫奪議員資格。他又指民政局正研究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包括宣誓方式、日期,由民政事務局局長監誓,區議員未能依法宣誓,將即時失去資格。

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訂明有關議員在暫停職能和職務期間不得享受任何相應待遇,包括酬金、津貼及各類開支償還款額等,有關修正案舉手通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離開時被問到會否舉行補選,以及會否以條例通過當天劃線追討違誓者的薪津,他未有作任何回應。

條例草案約晚上約6時表決,以40票贊成、1票反對以及0票棄選三讀通過。鄭松泰投反對票,醫學界陳沛然不在席。

李慧琼:杜絕部分極端人士「宣誓當食生菜」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宣誓條例為公職人員資格「層層把關」,杜絕部分極端人士「宣誓當食生菜」,防止他們再暪天過海進入特區架構,認為法例可做到正本清源。

對於有指要求區議員僭建和打壓異己,李慧琼稱不能認同有關講法,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是基本要求,也是不容爭議的政治倫理,她批評區議會近年淪為本港亂源之一,有人不斷透過議會平台挑動矛盾,散播仇恨,包括有區議員在會議上唱港獨歌曲,有區會主席揚言重新制憲,又指有議員在街站派口罩時,要求市民先講仇警口號,才能領取口罩。李慧琼又提到,在《國安法》實施後,有區議員仍動用人力物力搞35+初選,更有人籌備公民議政平台挑戰《國安法》。

梁美芬:曾鈺成寬鬆處理宣誓做法「害咗香港」

經民聯梁美芬指出,早在2008年,黃毓民等議員的宣誓及行為已偏離誓言,只是當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寬鬆處理,形容曾鈺成的做法「害咗香港」,「佢哋過到骨,可惜縱容佢哋變咗害咗佢哋,亦害咗香港」。梁美芬又指,港獨、自決等意識「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她稱在2016年,帶有港獨意識的電影《十年》「通街免費播放」,「五歲小童都可以周街睇」,惟康文署拒理會。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由行政長官指定人士監誓,貫徹行政主導原則,又指宣誓條例向社會發出清晰訊息,宣誓者須表裡合一,不能作出違法違憲行為。

民建聯區議會(一)議員劉國勳指,在宣誓條例通過前夕,不斷有區議員辭職跳船,稱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做了很多違反《國安法》等違法行為,擔心條例通過後會被律政司追究。劉國勳提到,他在法案委員會已多次問到,若區議員辭職後是否不會被追究違憲行為和追薪,惟因法例只針對公職人員,故或未能處理區議員辭職前的違誓行為,對於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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