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奥︱霍啟剛:落實轉播權是創舉 倡政府與電視台合播本地賽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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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動用公帑購買東京奧運電視轉播權,供5間本地持牌電視台播放,是歷來首次。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表示,奧委會非常擔心港人無法觀看香港運動員出戰奧運的賽事,去年起已成立小組與政府接洽。他認為,有關安排對體育界是好消息,亦是一項創舉,交由5間電視台播放的受眾更廣,節目內容更豐富。
他說,政府除了要撥款訓練運動員、舉辦體育賽事外,亦不能忽略宣傳及傳播工作,建議政府日後與電視台合作,播放本地或國際體育賽事,加深市民對精英運動員的認識,塑造體育明星,推動本港體壇發展。

霍啟剛指,奧委會相關小組曾向政府提出不同方案,包括由各電視台「斷件式」向政府支付轉播費用;電視台提供「airtime」(播放時段)播放本地體育賽事,以換取奧運轉播權,或由電視台承擔奧運節目的製作費,最終政府選擇了製作費方案。他強調,電視台製作奧運節目亦需要成本,涉及約數千萬元,電視台並非免費獲得東奧轉播權。

他說,奧委會可向電視台提供額外內容,包括運動員訪問、籌備奧運的過程等,豐富奧運節目內容。他指,政府做法有助推動本地體育發展,認為日後應檢討未來方向,不一定每次由政府出資購買轉播權。

霍啟剛提到,轉播本地賽事的費用高昂,希望政府與電視台合作,播放由香港體育總會舉辦的賽事,協助本地體育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