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蘋果》數十篇文涉危害國安 強調行動無關一般新聞工作

撰文:彭焯煒 羅家晴 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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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晨(17日)拘捕5名壹傳媒集團董事,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嫌刊登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文章。被捕者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午(17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蘋果日報》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及對中國及香港採取敵對行動,並於網上報道危害國家安全。他指出,所拘捕5人涉及3間《蘋果日報》出版和網上業務公司董事和負責人,在營運方面擔任重要角色,警方在搜證期間將檢走證物,當中不論是否新聞資料,並會凍結與罪行相關財產,約涉及1800萬元資產。

行動與新聞工作無關 籲市民切勿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李家超強調,警方將積極調查案件,不論在集團內外,若有人涉及參與教唆或資助相關罪行,警方必定追究到底。他又強調,今次行動與一般新聞工作無關,只是針對有人利用新聞工作做工具及保護傘作掩護。

李家超又指,凍結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而「黑錢」有別於普通市民的財產,他呼籲市民切勿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以免後悔莫及。

被問到根據《國安法》21條,若市民現時訂閱《蘋果日報》或購買蘋果股份,算不算資助蘋果,會否違反《國安法》?另警方現時凍結蘋果等三間公司涉1800萬資產,涉及整個公司運作或只有1800萬?同時警方拘捕五名高層、凍結1800萬資產,是否變相令《蘋果日報》停刊?

李家超表示,任何行為是否違反《國安法》,要視其行為的意圖,若一個人目的不是危害國家安全,就不受法例規管。他又指,凍結蘋果等三間公司涉1800萬的財產,是根據《國安法》,保安局局長可凍結有理由懷疑涉相關罪行的財產,除非獲他批准,否則不能處理有關資產,他強調細節要按凍結通知執行。

不會披露涉案40篇文章 無計劃對其他傳媒執法

被問到涉案的40篇文章,是引述式報道抑或社評,李家超指調查仍在積極進行中,會跟律政司討論有關證據,現時不會披露,但強調有證據顯示被捕者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計劃。

被多次追問傳媒如何區分犯法界線,會否誤墮法網,李家超強調,傳媒進行新聞工作時只需考慮目的及意圖是否合法,又指警方並非針對傳媒工作,亦無計劃對其他傳媒採取執法工作,警方一直是依法及證據行事。

對警方行動有信心

有記者問及,局方對五名高層入罪有否信心,另有傳政府7月1日會整頓《蘋果日報》,局方能否確保7月1日前蘋果無報紙出?另外局方指被捕人士屬犯罪分子,會否稱《蘋果日報》為犯罪集團,會否叫蘋果的員工「跳船」,若「跳船」能否保平安?

李家超稱,警方根據事實、證據行事,強調對他們的行動有信心,亦相信會有實質效果。他又指,香港是法治的地方,任何都依法行事,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任何可行措施都會考慮。李家超強調,任何人涉參與、協助、教唆都是違反《國安法》,強調每個人的決定都是自行選擇。他認為,不應將一般傳媒工作的記者與這次扯上關係,強調這次是刑事串謀行事。

▼警方國安處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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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蘋果》等3間公司資產共1800萬元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早上聯同警方刑事部及機動部隊500多人,搜查《蘋果日報》廠房及多處地方,拘捕5名男女,他們涉嫌串謀其他人呼籲外國或組織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

李桂華指,國安處調查發現2019年至今,《蘋果日報》實體報紙及網上,有數十篇文章涉嫌呼籲外國及其他組織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被捕人士包括蘋果日報公司董事、東主、出版人及編輯等,警方行動繼續,不排除或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又指,按保安局局長命令凍結《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共1800萬元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