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劏房租管修例 民建聯工聯會倡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

撰文:周皓宜 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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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落實劏房租務管制,包括設4年租住權保障、續約租金加幅上限15%、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等。
民建聯及工聯會歡迎有關草案,但建議制定起始租金及將續約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並促盡快通過條例。
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鄭泳舜期望條例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落實,配合港府7月推出的租金津貼,「兩頭馬車」一起進行能夠保障基層市民,使他們不用面對龐大的租金升幅。

政府擬將加租上限訂為15% 鄭泳舜:加幅太高

鄭泳舜對條例草案表示歡迎,指基層市民在近年惡劣的經濟環境下,面對租金壓力已經「透不過氣」,認為落實劏房租管,能夠處理環境衛生問題以及保障消防安全。

對政府計劃將租金加幅上限訂為15%,鄭泳舜認為加幅太高,建議下調至10%,望政府能夠積極回應,否則將考慮進行修訂。

政府考慮委託社福機構設立資訊平台

另外,鄭泳舜表示希望局方爭取起始租金,他明白局方需要收集相關數據,但期望當局能夠清楚交代所需時間及詳情。他又提到執法上政府應該「主動出擊」,不要等待投訴出現才行動。

政府表示考慮委託社福機構設立資訊平台,民建聯表示歡迎,但鄭泳舜認為政府應該要有一定程度參與,因執法工作依然需要差餉物業估價署。

麥美娟指,租住權保障只有4年,而公屋輪候時間則要5年多,未能保障租戶輪候公屋期間的租住權。(周皓宜攝)

麥美娟指方案有改善空間 如設起始租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今次政府提出的方案仍有可完善的空間,例如沒有為租戶設起始租金,而租住權保障只有4年,公屋輪候時間則要5年多,未能保障租戶輪候公屋期間的租住權;工聯會亦建議將續約租金加幅上限降至10%。她稱,現時已有業主開始加租,希望能夠盡快通過條例,保障租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