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違國安法囚9年 鄧炳強歡迎定罪 研究判詞決定下一步行動

撰文:周皓宜
出版:更新: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監禁9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30日)表示,對定罪表示歡迎,而在判刑方面,局方需要詳細研究判詞才有下一步行動。他指,法庭判詞已指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具港獨含義,相信奉公守法、無意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不會喊這口號。
對於《蘋果日報》早前去信保安局申請解凍部份資產,以支付員工薪金,鄧炳強稱《蘋果日報》截至5月底資產仍有3億多元,質疑為何不用作支薪,批評《蘋果日報》不負責任,又呼籲《蘋果》員工舉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

鄧炳強指出,法庭在唐英傑案中的判詞清楚列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具有港獨、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的含義,「相信一個奉公守法嘅人,唔想危害國家安全,唔想分裂香港,係唔會無端端講呢個口號,如果講咗就要承受法律責任。」

鄧斥《蘋果日報》逃避出糧責任 5月底仍有3億元資金

就《蘋果日報》申請解凍資產,鄧炳強稱,局方根據《國安法》凍結壹傳媒1,800萬元資產,而《蘋果日報》截止5月底仍有3億多元資金,「點解有3億幾(元)唔用嚟出糧畀同事,而是要取消千八萬(元)凍結令先至出糧?」,又指壹傳媒提早向黎智英償還1億5000萬元貸款,質疑為何不以這筆資金繼續營運《蘋果日報》或支薪給員工。

他批評《蘋果日報》逃避支薪責任,令員工「有汗出無糧出」,又呼籲《蘋果日報》員工,若工作期間發覺有人或機構違反法例,包括《港區國安法》,應盡市民責任報警或聯絡國安熱線。

市民商場噓國歌 鄧:有證據會拘捕

對於有人在商場觀看奧運頒獎禮期間噓國歌,鄧炳強指不論違反任何法例,警方會全力調查,有證據便會作出拘捕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