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修私隱例防起底 議員自稱受害者 有人因而要搬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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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起底」行為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今(29日)在立法會恢復辯論,並在下午三讀通過。多名立法會議員指出自己是「起底」風氣的受害者,民建聯葛珮帆稱自己的資料被用作登記器官捐贈和新冠肺炎檢測,更透露有立法會議員因而需要搬屋。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支持修例,稱在座每一位基本上也曾遭「起底」。(張浩維攝)

葛珮帆批條例落後 資料被用作登記器官捐贈

葛珮帆指,目前的私隱條例落後,欠缺阻嚇力,打擊面不足,猶如石器時代的法例。她稱,根據警方資料,自2019年6月起,共有4,200人被「起底」,包括3,200多名警員,受害者受到不同程度滋擾,有人資料被用作申請貸款、登記器官捐贈等。她說自己也是受害者,資料被用作登記器官捐贈及新冠肺炎檢測,她外遊回港後航班資料被外洩,有人號召「接機」,又指有很多立法會議員同遭「起底」,「屋企被騷擾,幫你不斷叫外賣,令我哋有啲議員都要搬屋。」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支持修例,稱在座每一位基本上也曾遭「起底」,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出現大規模「起底」行為,使受害者身心受損,警員子女遭指指點點,亦有聯署反對「黑暴」的醫生被「起底」,認為有需要修例,令受害人毋須每次透過民事程序申請禁制令。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形容修例是「遲來的正義」。(夏家朗攝)

馬逢國:遲來的正義 倡助網站營運商了解新例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馬逢國形容修例是「遲來的正義」,指自己也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住址電話被公開,令他及其家人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但洩漏者難以追查,發布個人資料的平台亦毋須負上任何責任,對受害者而言是極大的不公義。他認為,修例後政府應協助網站、社交平台及討論區營運商了解新法例,避免平台被濫用,成為侵害個人私隱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