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梁振英曾「兼任」公司董事 梁:將向《立場》發律師信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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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早前與「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合作,今日(4日)公開「潘朵拉文件」,提及多國領導人、政商名人以離岸公司隱藏資產等狀況。其中,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於出任特首期間,兼任戴德梁行日本公司董事逾一個月,但其利益申報未有提及;另透過兩間離岸公司,迂迴持有一間戴德梁行日本業務公司的三成股權。
梁振英在一天內在Facebook連發四篇貼文,反擊有關指控,形容《立場》「甘心做以美國華盛頓為總部的《國際調查記者同盟》在香港的代理人」,將透過律師向《立場新聞》發律師信追究。

批有人借申報制度製造疑惑

梁振英稱,申報制度是制度,回歸後申報制度已執行二十多年,「到今天仍然以為或聲稱每一件事都要申報的人,不是一知半解,就是別有用心」,又指不事先了解申報制度要求便公開提出質疑,或者「明知而故問」,是不負責任的做法,「香港花了很大氣力,才把蘋果日報這種所謂傳媒去掉,我們不能讓這種所謂傳媒死灰復燃。」稱透過律師向《立場新聞》發律師信追究。

梁振英再發文質疑《立場》,形容《立場》「甘心做以美國華盛頓為總部的《國際調查記者同盟》在香港的代理人」,又指香港的申報制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經常被人用來有針對性地製造疑惑和不信任,又指問題在於香港的誹謗法不容許政府控告他人誹謗、香港的誹謗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稱行政長官「就任時」申報財產便可 無要求於財產有變化時申報

梁振英今早發文反駁有關報道,批評《立場》與ICIJ「炒作」其出任行政長官時的申報情況,稱:「眾所周知,申報制度的要求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下面的各級子公司的股權持有及股權變動不必申報。我當年的申報就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權,而且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動作出額外安排,將所有股權放入由專業人士管理的信託,我本人不行使作為(包括日本公司)股東的決策權。」

至於「兼任」戴德梁行日本公司董事一說,梁振英表示各地各公司辭任董事的法律及合約手續不同,提出辭任董事在法律上不一定馬上生效,強調「我在就任行政長官之前,已經啟動所有辭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