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限國殤之柱今日移走 支聯會:港大與擁有人高志活接洽較合適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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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上周四(7日)去信支聯會,要求支聯會於今日下午五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視之為放棄。支聯會今(13日)在限期前回覆港大指,「國殤之柱」屬於原創者高志活,對方近日已公開表明他是「國殤之柱」擁有人,亦得悉對方正委託律師跟進有關情況,故支聯會認為,由港大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較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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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耀昌:港大有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

支聯會表示,高志活在1997年借出「國殤之柱」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其後1998年香港大學學生會交由全民投票過,在校園永久擺放「國殤之柱」,翌年6月4日晚由港大學生會將「國殤之柱」由維園運往港大黃克競樓平台擺放至今。高志活曾在2013年來港修葺「國殤之柱」和重新髹上橙色。

支聯會又指,高志活近日發聲明表明仍是「國殤之柱」擁有人,據悉他已委託律師跟進「國殤之柱」有關事宜,故由港大校方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處理較適合。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認為,港大作為一個具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空間,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期望校方可依從過往20多年的行事標準,容許「國殤之柱」於港大校園豎立。

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高志活Facebook)

高志活:已去信港大召開聆訊

高志活今晨向傳媒發聲明指,已成功在港委聘律師,本港時間昨早11時已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召開聆訊(hearing)。高志活強調,希望他的擁有權可獲尊重,並將雕塑運離香港,確保過程有序以及無任何損毀。高志活重申,若雕塑因此被破壞,校方有責任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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