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疫下遙距開會 張宇人倡擴大適用範圍 稱憂議事廳再被攻陷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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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9日)召開會議,民建聯主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提出兩項擬議決議案,授權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在指明的期間內可按照《議事規則》,藉立法會決定的方式進行遙距會議。議案最終在無反對下舉手通過。

自由黨主席張宇人認為,遙距會議的範圍應不限於新冠疫情,應擴大至適用於天災、人禍等範圍,他憶述2019年6月12日無法返回立法會,須在警署內等候能否返回立法會,稱擔心日後再有人「不幸地」攻陷立法會,故認為遙距會議範圍應擴大。

李慧琼提出兩項擬議決議案,授權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在指明的期間內可按照《議事規則》,藉立法會決定的方式進行遙距會議。(羅君豪攝)

李慧琼稱運用權力審慎、設日落條例

李慧琼動議修改《議事規則》,容許當立法會主席或某指明委員會的主席決定,立法會或該委員會因該決議所指明的某事件或事故,包括緊急情況或公眾安全受威脅的情況而不能進行實體會議時,可藉立法會決定的虛擬、數碼或電子方式遙距進行,同時制定進行遙距會議的程序及表決安排。

同時,李慧琼亦動議修改《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議決由立法會提出和通過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立法會主席或《議事規則》第93(e)條所界定的任何委員會的主席決定,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該段期間已達到一個程度,可按《議事規則》規定,藉立法會主席決定的虛擬、數碼或電子方式遙距進行。

李慧琼稱理解公共關注遙距會議安排,強調相關程序適合《基本法》表決及法定人數安排,又指條例通過不等於會立即啟動,又指疫情發展迅速,修例只是應急之用,相信立法會主席及各委員會主席運用權力時會非常審慎,又重申條例設日落條款。

謝偉銓認為,遙距會議應用於更大範圍。(羅君豪攝)

謝偉銓倡以國家開發程式作備用

建測規園界議員謝偉銓認為,遙距會議應用於更大範圍,包括大型天災、人為騷動暴動、恐怖襲擊等,又稱立法會過往曾被包圍、封鎖,議員無法返回立法會開會,其後更被攻入、佔領及大肆破壞。謝偉銓提到,上屆立法會曾以Zoom召開遙距會議,但他認為應設定備用視像會議程式,避免Zoom出現事故時,令立會無法召開遙距會議,他建議立法會可採用由國家開發和管理的視像會議程式。

張宇人憶述,建制派於2019年6月12日無法返回立法會,須在警署內等候,稱擔心日後再有人不幸地攻陷立法會,故認為遙距會議範圍應擴大,「如果不幸地再攻佔立會,相信依家係(攻佔立會)困難,但歷史唔知會唔再重演。」經民聯梁美芬強調做法符合《基本法》、民意和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