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倡外傭休息日可「以薪買假」 原來有些假期不可以?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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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外傭假日聚集或違反限聚令及引起病毒傳播,稱現時法例容許僱主於休息日以薪代假,呼籲外傭留家休息。

立法會去年曾就以薪代假有一輪爭論,原來根據《僱傭條例》,不同假期有不同做法,僱主可於一般休息日付薪買假,但必須讓僱員放法定假期,不得以款項代替。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 (資料圖片)

羅致光在電台節目表示,外傭休息日可以薪代假,即「買假」,呼籲僱主勸喻外傭留家休息,避免聚集。他強調,若有人眾籌協助外傭繳交違反限聚令的罰款,可能被視為間接鼓勵違規。當局上周已向外傭發出17張違反限聚令告票。

僱主與外傭到底能不能協議「買假」,社會時有爭論,去年中的立法會《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上,就曾有議員爭論「買假」問題。時任立法會議員、工聯會黃國健發言時稱,外傭僱主可以「以薪買假」,被時任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黃定光斥做法「違規違法」,稱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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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3天法定假期不能以薪買假

事實上,休息日與法定假期可作不同安排。根據《僱傭條例》,休息日指僱主指定假期,連續合約僱員每7日有不少於1個休息日,如外傭多於周日放假。法例列明,僱主可就休息日「買假」,即讓僱員於一般休息日工作,並以薪金補償,但必須經僱員同意,不能強迫。

而13天的法定假期,如農曆新年、清明節、中秋節翌日等,則不可作此安排,即使僱員同意,僱主也不能「買法定假」,必須讓僱員放法定假期,雖可安排「補假」,但不得以款項代替。

鄧家彪認為買假有效 江玉歡倡領事館呼籲留家休息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買休息日假」可強制外傭留家,對抗疫有幫助,但可能加重僱主的財政負擔,因此建議當局為僱主提供補助及資助。他亦明白外傭亦須休息,故強調「買假」必須為僱員自願,不能強迫。他認為,「買假」比起光呼籲更為有效,一來讓外傭「名正言順」留家抗疫,二來外傭可隨時提供抗疫支援。

選委會議員江玉歡則認為各界呼籲已足夠,指外傭連日工作疲倦,會想休息,認為這不是金錢問題。她指,外傭亦有人權,亦須休息,希望領事館或外傭組織一同作出呼籲,僱主亦要大力鼓勵外傭這兩星期留家休息。她指出,新加坡亦曾作類似呼籲,認為呼籲有效,不需要立法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