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使用期至少半年 檢視移民申領資格 議員倡拒強檢者無得拎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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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4日)到立法會簡介預算案,透露今次消費券的使用期限會較長,預計約6至7個月,使用範圍也會比較闊。工聯會陳穎欣建議,針對一些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行業,消費券可級為「加倍券」,在特定行業「1萬可當3萬用」,差額由政府額外津貼。

陳穎欣建議將消費券與全民強制檢測掛勾,如果接受檢測即視為登記:「3次都搞掂晒就拎得,唔配合就冇得受惠」。陳茂波則不認同建議,「喺呢個階段唔好喇」,解釋指全民檢測本身是強制性,不守規本身已有罰則。而消費券根據本身去年已登記的資料處理會快很多,沒必要將系統和全民檢測連在一起。

新民黨陳家珮希望政府考慮,一併向18歲以下人士派發消費券,金額稍低亦無妨,陳茂波則表明做不到。

▼財政預算案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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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敬倡DQ移民人士:點解俾離棄國家嘅人

今早的財務委員會討論《財政預算案》,消費券成為一眾議員焦點,陳穎欣關注八達通上限會否調整、以及使用限期可否延長,又認為一些不在香港的消費、已經移民的人士都應該不能受惠。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回應指,市民若果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餘額少於3,000元也可再拍卡領取,直至領完為止,因此不會受影響。

新民黨李梓敬同樣問到為何移民離港的人會符合資格,但未移民卻又因其他理由在內地工作、一時無法回港的人卻拿不了:「點解離棄國家嘅人就俾佢,擁抱我哋國家嘅人又唔俾?」

曾考慮剔除長期不在港人士:惟難判定會否回港

王學玲則指,政府過往都考慮過剔除長時間不在港的人,但和入境處溝通過後,認為難以判斷一個不在香港的人是否會再回港。在現有申請做法中,已經有措施要求申請人確認是否符合資格,如虛假陳述將有法律後果。

陳茂波指,移民後是否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在第二輪登記時會適當考慮。他回應商界議員時重申,政府沒有計劃重推「保就業」計劃。

「從速」則不容「轉會」 陳茂波:重新登記極耗時

民建聯梁熙則建議,如果市民希望在第一輪消費券「轉會」,也應該給予他們選擇的權利轉換平台。王學玲回應指,如果在第一階段再問市民一次是否「轉會」,就做不到盡快的效果,所以除非原帳戶已失效,否則都會直接用回原本的平台。陳茂波補充,考慮到很多長者都要用紙本申請,如果要重新登記一輪,要花很多時間。

次期5,000元如何派?陳茂波:聆聽社會意見

陳茂波會上再提到,首期5,000元將於4月派發,原意是希望紓解市民在疫情下的經濟壓力,但若屆時疫情未受控,政府不鼓勵市民出外消費,因此今年消費券使用期限會較長,大約6至7個月,使用範圍也會相當闊。至於第二期5,000元分多少期及如何派發,會聆聽社會意見,政府亦會檢視其他合適的電子支付工具,透過良性競爭改善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