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支持港傳媒人英國辦活動 湯家驊:犯法否看實際行為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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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海外傳媒人成立「海外香港傳媒專業人員協會」(下稱「傳協」),發起人包括時事評論員練乙錚、港台英文台《脈搏》前主持Steve Vines等。傳協將於6月在倫敦舉辦兩項活動,而活動得到「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全力支持」。

今年3月,「香港監察」收到來自香港警務處國安處的電郵,指該機構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若「傳協」獲涉嫌違法的組織支持,會否有法律風險?

6月辦研討會和市集

傳協創辦人包括練乙錚、Steve Vines、無綫新聞前主播王俊彥,以及社運人士吳呂南等。傳協將於6月在倫敦舉行多場活動,包括7場「重建海外香港公民社會」研討會,邀請多外海外港人參與,包括蕭若元、沈旭輝、曾志豪,並於英、美等五地直播。另外亦會設香港市集,有「抗爭藝術品」展覽及港人營運的小攤檔。傳協稱,活動有香港監察「全力支持」,亦有其他組織贊助場租及活動行政費用。

「香港監察」於2017年成立,發起人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今年3月,警方國安處向香港監察發出電郵,指「香港監察」正在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已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首個被指控的海外組織。

「香港監察」收到警告後,至今仍一直呼籲制裁香港官員,香港時間昨晚(23日)就要求制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

湯家驊表示,個人或組織是否違反國安法,需要看是涉及第29條所述的五大行為。(資料圖片)

湯家驊:要看是否涉勾結外國勢力行為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要判定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並不是單看誰人支持誰人,最重要是看這些組織有沒有進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如果一個組織是註冊法人,就要看該法人有沒有犯法,如果是獨立人士,就要審視每個人的單一行為有否違法。

湯家驊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若有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均屬犯罪,包括: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

(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他說,上述行為定義嚴格,例如操控、破選舉並要造成嚴重後果,才能入罪,如所支持的活動無涉及上述行為,則無法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