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林定國稱欠功課25年 自由會受限於國安:籲為社會福祉妥協

撰文:周皓宜
出版:更新:

歐洲議會日前通過決議譴責香港警方拘捕「612基金」相關人士及批評香港人權狀況。新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決議內容不盡不實,曲解和誣蔑香港情況,議案的要求是基於錯誤理解,希望外界尊重香港司法制度的運作。他指對於這些不實或誣蔑的指控,特區政府必定會盡快清晰地表達立場。
對於有人質疑律政司在處理反修例和「初選案」被捕者時「嘆慢版」,導致被捕者被關押多時而未能開審。林定國指,這些案件與一般刑事案件處理沒有分別,強調要符合程序公義,確保每一名被告人都獲得公平審訊,他會確保所有個案沒有無理據或不合理的延誤。

林定國表示,上任後首要工作目標是推廣香港法治、憲法及國安法教育,過去不少人對香港法制有誤會及刻意抹黑,未來對外和對内都要加強解釋。在分工方面,林定國稱副司長主要會統籌4方面工作,包括加強法治教育、推進大灣區法律合作、法律科技應用,及人才培養。

看不到外界對法治質疑有任何理據

林定國指,市民對香港法治的定義有不同理解,會以由淺入深、簡單易明的方式讓市民理解法治,又指看不到外界對法治的質疑有任何理據。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指,會加強向香港社會各界、外國商會及領事等解釋及推廣香港法制實際情況,希望令社會明白法治須以同一把尺量度,按證據作出公平裁決。

對於有指《港區國安法》收窄港人言論自由,林定國說,《國安法》的確對某類言論有限制,但重點應在於有關限制是否合適,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屬施加合理限制的範圍內,市民不會因為批評政府而被捕,希望市民明白大是大非的問題,為了社會共同福祉而妥協。

在《基本法》23條立法方面,林定國形容這份功課「欠交咗25年」,政府會適時推行,要確保法律有效,不希望立法後又修修改改,因此要進行法律研究,亦要確保法律符合《基本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