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副司長各有專職 局長正就指定項目設指標 8月交特首辦

撰文: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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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政府通過架構重組方案,增設3名副司長職位,即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律政司副司長,並由目前「三司十三局」,增至「六司十五局」。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問政府副司長的角色和責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書面答覆,稱各副司長會協助處理各司長轄下的政策事宜,權責清晰。而政府早前宣布成立四個工作組處理跨代貧窮、土地房屋及地區事務,政務司副司長會領導「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財政司副司長則會主持「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

政務司副司長7月展開清潔大行動

具體工作上,曾國衞指政務司副司長主要工作包括協助政務司司長督導和協調屬下九個政策局日常工作;協助政務司司長審議政策局向司長呈交的提案;按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指示,統籌跨部門性質的專項工作;及分擔司長出席公眾活動和主持會議工作。

政務司副司長負責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的目標是在7月開始的第一階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清潔大行動,然後在10月督導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制定持續的行動計劃、績效指標,並推動改善市容的工作。

財政司副司長早段聚焦規劃、土地供應和房屋興建

財政司副司長會協調和推動六個隸屬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的政策局工作,涉及土地房屋、運輸物流、金融經濟、創科和工業等多個領域。此外,在本屆政府早期階段工作重點,會較多聚焦在空間規劃、土地供應和房屋興建方面,亦會參與下一個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制訂工作。

財政司副司長主持的跨部門「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會按李家超要求在政府上任100日內向特首提交具體建議,包括如何加快興建公營房屋。

律政司副司長統籌法治、憲法、基本法、國安教育

律政司副司長主要職責為協助統籌及規劃包括加強法治、《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交流和協作;推動本港法律科技發展;吸納及培育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所需的法律人才。

而特首李家超在7月6日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上表示,要求各局長在政策範圍內的指定項目定下指標,以了解項目進度。曾國衞指,各局長將於8月向特首辦呈交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