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林定國相信沿用國安保釋門檻 律政司為工作訂「短期計劃」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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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正副司長林定國及張國鈞今日(20日)出席港台節目,林定國表明「KPI」(關鍵績效指標)未必完全適用於律政司工作,因為律政司工作性質上難以量化。至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重申目前未有時間表,正研究具體立法內容,包括是否設立陪審團及刑期等,他指終審法院的案例顯示,《港區國安法》的保釋門檻適用於所有國安罪行,相信依循同一法理邏輯,23條立法會沿用相同保釋門檻。

張國鈞:工作難以檢控數字為衡量標準

林定國指出,律政司會制訂短期計劃,明確提出工作時間表,取代適用於其他工種的KPI。他指新一屆政府以目標為本,希望做到實事及看到效果,但認為律政司工作成果難以量化。他提到經初步分工後,張國鈞主要負責4項工作,包括推廣法治、推動香港成為國際爭議調解中心、法律科技應用以及人才吸納。

被問到23條立法進展,林定國指這是《基本法》給予的責任,當局會適時及深思熟慮進行,強調要謹慎做充分的法律研究,法律也需要確定性。他提到,23條立法7類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有兩項部份與《港區國安法》重疊,有5項罪行未有完善法律,要審慎處理,但現階段未能透露詳情。

至於績效指標,張國鈞指,不能單憑「檢控幾多單案」,判斷律政司人員是否「做到嘢」,提到上任後已經積極與各部門主管商討,盡可能按現有機制確保人盡其才。被問到《國安法》案件的積壓及準備程序過長問題,他指香港的司法制度很公平,但控方所控制到的事有限,一宗案件是否已預備好,都要視乎辯方的工作,例如要求文件的中英譯本等,排期處理起來所需的時間也會長了。

林定國重申《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未有時間表。(資料圖片)

林定國:美國會報告令律政司士氣高昂

被問到較早前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表報告,建議制裁包括林定國在內的15名律政司人員一事,林定國重申報告完全沒有理據,但個人覺得很開心,因為所有前線同事都表現出繼續堅持工作、不受威脅的態度,內部現時士氣高昂,對於無理的威脅不會退縮,亦不用擔心出現人才流失的現象。

張國鈞則指,外國的態度正好是個機會,證明香港的法治狀況良好,因過去有些人犯法後,外國勢力因當事人政治背景而施壓港方不要起訴,但律政司堅持控告,展示出律政司「無畏無懼」,亦顯示香港司法獨立、公義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