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電話舉報可視作完成責任 社福界盼設機制助識別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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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諮詢相關業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早(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希望透過立法及早識別和介入虐兒個案,建議規定幼稚園及中小學教師、醫生及社工等專業人士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孫玉菡說按相關機制,若果相關從業員認為個案有問題,只須打電話及填寫書面資料,就完成履行法律責任。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舉報分級粗疏,例如兒童懷孕僅列第二級,相信涉及性罪行的行為屬高危級別。他建議將三級制改為兩級,讓前線人員更容易識別,亦希望機構訂立行政指引,讓員工更順暢地履行法律責任。政府目標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狄志遠則希望當局加快立法,爭取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孫玉菡:嚴重個案難走漏眼 主管同有責任

當局建議舉報機制分為三級,孫玉菡說,第一級為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是較嚴重個案,相關人員有法律責任必須舉報;第二和第三級則是相關人員可能察覺到有問題,鼓勵相關人員舉報或轉介。他提到,除了前線從業員,若果主管得知情況也有責任舉報,最終決定由從業員作出專業判斷,僱主不能妨礙從業員舉報。

孫玉菡相信屬第一級,即受嚴重傷害個案容易察覺,可能個案已經遍體鱗傷,前線從業員「難走漏眼」。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會長林靜雯支持立法原意,但擔心條例有很多灰色地帶,例如「有迫切危機」的定義不清楚,或令從業者誤墮法網。她建議當局向前線人員提供更多評估支援,例如設立評估機制,讓前線人員更容易識別情況。

舉報過程保密 難訂舉報期限

被問到會否擔心出現誤報,影響家長及校方關係,孫玉菡說,外地推行類似做法時未見反效果,只要從業員有懷疑便可以舉報,當局會審視是否需要跟進,預計法例實施後呈報個案會增加。

至於強制舉報會否違反部分專業的保密原則,導致受害人不願向專業人士求助,孫玉菡說,會與專業界別商討,看看是否需要修訂守則,例如醫生早前已向當局表明沒問題,因醫生守則已涵蓋相關情況。他強調,舉報過程保密,相關人員舉報虐兒個案也是為了保護兒童,相信與他們從事有關專業的初心一致。

孫玉菡說,當局建議要求從業員在合理時間內舉報,很難訂下具體時間,但當相關人員留意到嚴重個案,便應該盡快舉報:「早一日舉報、早一日幫到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