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國旗區旗區區掛 僅有一處路燈由民間團體申請掛上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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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國慶,有市民向路政署申請在燈柱掛國旗,之後收到路政署的帳單,要求支付14.7萬元,作為檢查費和申請費用。後來在特首李家超指示下豁免收費,又表示會制訂相關機制。

轉眼「十一」國慶又到,各區路邊再次掛上大量國旗、區旗。路政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至今收到1個民間團體申請,在路燈上懸掛國旗,已經批准該項申請,並按機制豁免收費。

路政署表示,任何人士如希望在該署轄下的路燈掛上旗幟或宣傳品,可向署方申請,署方會提供有關維修設施及公共安全的意見,以確保不影響燈柱結構安全。

最近各區都懸掛大量國旗區旗,路政署指政府已安排近200條主要道路上、路政署轄下的燈柱掛上節慶彩旗,以及由國旗及區旗組成的旗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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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及十一前後 掛旗幟及宣傳品可豁免收費

至於團體申請方面,署方已經與相關部門制訂豁免收費的機制,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以及每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在署方轄下的燈柱懸掛國旗、區旗或節慶宣傳品,可豁免有關收費。

今年國慶期間,路政署收到1宗民間團體的申請,在葵青區個別路段的數十支路燈燈柱上懸掛國旗。該申請已經獲批,並按機制豁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