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補選18日舉行 19日即宣誓破慣例 背後原因令人暖心?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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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18日(星期日)舉行,當選人宣誓後將會成為議員。過往補選勝出者均會在下一次立法會大會上宣誓,不過今次將打破慣例,會在當選翌日(19日星期一)宣誓。

消息指,12月18日補選完成後,當選人翌日(星期一)早上將會到立法會議事廳進行宣誓儀式,全體議員均收到相關通知,屆時預留時間出席。

立法會議員上任時,須進行宣誓儀式。(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星期一無大會 部份議員需要專程到場

不過,需要所有議員出席的立法會大會,一般設定在星期三舉行,星期一當日上午並無會議,而根據立法會時間表,當日要到下午2時半才有委員會會議。即是說,部份沒有參與小組委員會的議員,當日需要專程走一趟回立法會,而小組委員會成員亦要到下午才需要參與日常會議。有議員笑稱這是「特別宣誓大會」。

翻查資料,立法會補選當選人宣誓,是在選舉日後的立法會大會進行,例如最近一次的2018年11月25日九龍西補選,當選人陳凱欣就是在11月28日星期三的大會上宣誓。

陳凱欣2018年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由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監誓。(資料圖片)

1月11日才有立法會大會

對於今次採用不同做法,有議員提醒,12月18日選舉後要到明年1月11日才有大會,相隔時間頗長。然而立法會在12月21日起就會「放長假」,一直至明年1月10日都沒有任何會議安排,在議會工作上影響不大,為何不能等放假後才宣誓?

有議員認為,當中應該涉及為議員安排辦公室以及出糧,議員正式上任後立法會秘書處便可以安排辦公位置和進出大樓的證件,能在假期內做好上任和聘任人員等準備。

另有現任議員表示,新當選的議員會坐在選委會界別區域空出來的座位,無論哪4名候選人當選,應該都不會「大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