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釋法|送內地受審純屬假設 譚耀宗:特別情況才會做

撰文:文睿
出版:更新:

港府早前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一事,向人大提請就《港區國安法》釋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指若最終無本地律師接手案件,可把涉案人士送往內地受審。

譚耀宗今日(4日)出席活動後回應記者,指《港區國安法》允許移交涉案港人到大陸受審,但強調這屬假設性情況,直言:「香港有咁多律師,邊有可能請唔到。」

「憲法與新時代新征程」座談會,完場後譚耀宗見記者。(梁鵬威攝)

「香港有咁多律師 邊有可能請唔到」

被問到若將涉案港人移交至內地受審,會否擔心引起市民恐慌?譚耀宗相信不會經常使用該條例,「只有特別情況下先做」。至於黎智英一案,是否屬「特別情況」,需要送往內地受審,譚耀宗表示:「而家特區政府要求(人大常委會)澄清係咪海外律師唔可以處理《港區國安法》嘅案件,咁而家就睇下人大常委嘅意見。」他又指,政府或可探討除釋法外的方案。

譚耀宗重申,《港區國安法》是重要的法例,關乎國家安全,若由海外律師參與訴訟,或涉及外國勢力,「係唔合適」。另外,國安公署、港澳辦、中聯辦均表達其疑慮,相信港府、人大常委會都會正視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