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擁豪宅購居屋 政府:極端例子可檢討 田北辰聞言冷笑

撰文:文睿
出版:更新: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今日(6日)討論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檢討。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以不具名方式提到轟動全城的龍尾村碎屍案,其中一名疑犯被發現持有價值逾7000萬元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仍能以「綠表人士」身份買入葵涌居屋單位,他直言對當局審查制度感到「搲爆頭」,斥事件荒謬,質問當局如何把關。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暨房屋署署長王天予承認,當局不會要求「綠表人士」申報資產,解釋是為了鼓勵有能力的住戶購置居屋並搬離公屋,讓當局可回收公屋。她指個案屬極端例子,會要求房委會作檢討。不過,田北辰似乎對此解釋並不滿意,在王天予回答期間報以一聲冷笑。

田北辰關注當局如何查核公屋及居屋住戶的入息限額及資產。他以近日全城關注的蔡天鳳碎屍案為例,他指:「最近發生了一件震驚全港的謀殺案,有一位涉案人士被傳媒踢爆購入數千萬豪宅後,仍可以綠表資格購買居屋,大家都𢲷爆頭,不明白房署在這方面如何把關?」追問當局會否預先審查綠表申請人是否擁有物業?質問當局為何會准許涉案人士購買居屋?他又直指有不少朋友向他透露事件十分荒謬。

他續指,當局要求公屋戶居住滿十年後,每兩年便要申報該家庭的入息及資產,而未到資產申報期則要依賴舉報,他直言:「總有人可以享受公屋福利,同時利用私人物業逃利。」他認為政府有必要盡快填補該漏洞,建議增設審核機制,如要求中介、律師、土地註冊處等完成樓宇買賣後,即時向房屋署通報新業主的資料,讓當局可以就政府資料及市場登記資料進行比對。

王天予解釋指,自公屋政策於70年代出台時,已訂下免審查綠表人士入息及資產的規定。她解釋背後的理念是希望可以推動有能力買居屋的市民盡快購買居屋,再讓出公屋,讓當局可以回收公屋。

田北辰以冷笑回應政府以示不滿

田北辰再次追問當局會否審視現行制度,王天予指相關案件屬極端例子,但審核程序複雜,未來會在房委會上詳細檢討及討論,但強調在現有機制下,不會要求購買居屋的人士申報資產。不過,田北辰對此回應不賣帳,更以一聲冷笑作回應。

A4聯盟的楊永杰認為個案中的涉案人士屬「萬中無一」,認為未必需要花額外資源去審查每宗申請。他建議當局找出問題所在,例如可要求有關人士在買居屋時,在文件中作出聲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