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倡放寬禁蒙面法訂明辯解 鄧炳強舉例:戴豬嘴不合理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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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已撤消「口罩令」,惟2019年緊急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仍然生效。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現時的社會情況與當年大為不同,建議當局研究放寛限制,准許市民在和平集會或遊行期間蒙面。

不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直言:「有必要保留禁止蒙面規例。」強調只要市民有合理辯解,參與集會遊行時仍可載口罩。他又舉例解釋何謂合理辯解:「戴豬嘴、V煞面具等不屬合理衞生原因。」

狄志遠今日(22日)提出口頭質詢,指現時的社會情況與2019年的大為不同,質詢局會否在《禁止蒙面規例》下,增設免責辯護條款,准許市民參與和平遊行集會期間可以蒙面,及警方會否考慮在獲批准的遊行或集會期間,暫緩執行規例,及要求當局更清晰訂明何謂「合理辯解」等。

鄧炳強:國安隱患仍存在 集會權利非絕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回應稱,國家多次提醒港府要做好風險管理,對影響國安及社穩定的必定要迎頭打撃。他強調香港社會仍有不少國安風險,例如警方去年九月一個住宅單位和一個迷你倉內檢獲彈藥、製造槍械組件的3D打印機,及大量可用於製造炸藥的原材料。今年二月,西九龍法院大樓發生一宗玻璃幕牆懷疑遭射擊破壞令玻璃破裂的暴力事件,企圖破壞或干擾司法機構妥善執行司法程序。此外,警方在處理本月初一宗公眾集會及遊行的申請時,發現網上出現一些煽動違法言論,並有一些暴力團夥揚言參加,而主辦者最終決定取消遊行。

他續指,警務處近日亦就幾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作出拘捕,包括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及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種種事件都反映香港的國家安全隱患仍然存在。鄧炳強直言:「國家安全隱患仍然存在,有必要保留禁止蒙面規例。」

禁蒙面法生效至今有26人被定罪

他重申,《規例》是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口罩令」是為了保障公共衞生,兩者目的不一樣、但立法原因十分清晰。至於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時配戴口罩是否違法?鄧炳強指,執法人員執法時,會查問及視乎其辯解是否合理,而決定是否有合理懷疑而作出拘捕。他續指,參與集會、遊行的權利受《基本法》及《國安法》保障,不過在《公民及政治權力國際公約》下列明該權力非絕對,在公共秩序及維護國安下可以受到約束,加上法庭當時已宣判《禁蒙面規例》符合法例要求。

規例實施至今,有75個人因為相關罪行被檢控,26個被定罪的人士,判刑由10日到8個月不等。

「戴豬嘴」、「V煞面具」等不屬合理衞生原因

民建聯李世榮要求鄧炳強說明,若市民參加合法遊行時配戴口罩會否「誤墮法網」?鄧炳強重申要視乎解釋是否合理,舉例指「戴豬面罩,明顯唔係合理辯解」、「戴V煞面具,似乎睇唔到合理情況」,強調要視乎其行為是否與辯解相符。鄧炳強其後直言:「有好多人等候一個機會,喺呢啲公眾場合做出一啲危害社會嘅行為。」

工聯會議員陳穎欣質疑狄志遠的用心,直言:「我哋要消除亂嘅根源,鞏固治嘅局面,但係有議員反而係想放寬蒙面法,助長亂嘅根源,佢係居心叵測?」她直言,直言蒙面令「暴徒」誤以為自己可以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