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公務員培訓成果難用試卷考核 無忽略基層憲政秩序培訓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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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立法會上表示,公務員學院的培訓要令學員有得着,而服務心態和承擔等方面,很難在培訓後以試卷考核來反映,認為強制考試並非合適做法。

服務心態難考試 直屬上司能觀察成果

立法會今日(9日)舉行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如何促進公務員培訓發展。有議員關注如何衡量公務員學院的培訓成效,是否可以要求在培訓後做試卷。

楊何蓓茵說,公務員學院的培訓內容和授課方式豐富,務求令參與課程的公務員有得着,當中包括服務心態和承擔等,這些都是難以用試卷考核,又認為直屬上司可以觀察到下屬的培訓成果。至於能否強制培訓,楊何蓓茵指建立培訓架構後會要求公務員按架構接受培訓,因此有強制意味。

工聯會議員郭偉强指,局方只着眼於中高層公務員培訓,忽略了基層公務員的情和憲制秩序培訓。楊何蓓茵指基層公務員數量龐大,因此會以網上形式培訓,目前正在設計相關內容。此外,公務員入職時也有課程,講解政府服務文化、《憲法》和《基本法》等。

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方面,工聯會議員黃國問會否掛職超過1年。楊何蓓茵說,如果掛職1年或令其他人交流機會減少,需要收集公務員意見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