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議員可繼續放「暑假」 發言議員皆稱休會期間更忙

撰文:馮子健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日(29日)通過修訂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建議,刪去「同一會期內連續兩次會議不得相隔多於6個星期」規定。多名議員發言支持修訂,當中陳恒鑌更反問:「係咪日日開會運作先最有效率呢?」,梁子穎與陸瀚民指不應把休會期與放暑假相提並論,強調休會期間議員的工作更繁忙。

而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2021年之前,立法會任期於7月結束,但第7屆立法會會期已經改為1月開始,有需要處理技術問題。

謝偉俊指,相關修訂對立法會的年度的立法模式沒有改變,每年7月到10月中沒有立法會會議,但其他事務委員會、小組委員會都會繼續開會討論公眾關注事宜,而立法會有需要時,立法會主席都可以召開會議討論緊急事項。他指議員在休會期都有職務訪問及處理公眾人士投訴,本次修訂已經參考8個海外機關方式,參考的地方均沒有規定兩個會議間最長相隔時間。

陳恒鑌:是否每日開會最有效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指,議員有很多調研工作,平日斷斷續續沒有辦法做好,議員在休會期亦會有內訪、外訪,到外吸收新知識對議員工作有幫助。他又反問「係咪日日開會運作先最有效率呢?其實值得商榷嘅」,舉例指人大並非每日開大會,但亦有很多小型會議、諮詢及調研,認為議員工作都需要多元性、多樣性。

梁子穎:休會期沒有人可偷懶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指,今次議事規則修訂按實際需要作出,立法會休會期並不代表不會召開會議,不能夠與學校暑假相提並論。他續稱休會期間議員亦要出席會議,亦沒有法例指議員要放暑假,所以根本沒有人可以偷懶,反而會藉休會期增加與市民接觸。

陸瀚民:更頻繁接觸市民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陸瀚民稱,坊間有人將休會講成暑假,其實議員需要在休會期更加頻繁會見團體市民,委員會亦照常召開會議,議員、官員都要趁休會期做其他工作。